龙潭购地案
前总统陈水扁于龙潭购地案被判刑11年、陈敏薰给款部分判刑8年、龙潭案洗钱部分判刑2年;高院今天裁定应执行刑18年6月。
2012年11月01日
(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 4日电)台北地院审理扁案,今天上午传唤扁家友人蔡铭杰确认认罪协商,特侦组检察官林(吉吉吉)慧说,特侦组不提认罪协商声请,请法院依通常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蔡铭杰认罪协商破局。
2009年08月04日
(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6日电)监察院调查龙潭购地案,今天再纠正行政院等机关。监委马以工认为,现在的执政者有必要处置此案,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得终止或解除契约或将溢价及利益自契约价款中扣除”。
2009年07月16日
(大纪元记者陈佳蓉综合报导)针对龙潭购地案,监院昨日弹劾3名前朝高官。监察委员表示,前行政院秘书长刘世芳、前国科会主委魏哲和以及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等3名高官曲承上意,执意花费新台币上百亿元的公帑购买不适合发展科学园区的土地,造成政府严重损失,依法予以弹劾。
2009年07月04日
〔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项程镇、刘志原/台北报导〕台北地院昨日审理龙潭购地案,前总统陈水扁(下图右,记者丛昌瑾摄)仍不回应合议庭询问及证人证词,但向公设辩护人询问大法官对北院换法官审理的解释案,何时会有结果?扁认为,该做法违法违宪,对他不公平,若大法官拖到一审宣判解释文才出炉,已无实益。
2009年06月24日
(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3日电)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竹科龙潭购地案,今天提讯前总统陈水扁、传唤前科管局长李界木与科管局官员对质。审判长蔡守训询问陈水扁有关证人对质顺序时,陈水扁持续保持缄默。
2009年06月23日
台北地院昨日审理龙潭购地案,前竹管局长李界木大翻供,改口不认罪,收受龙潭案三千万是“不知情的酬谢金,不是贪污”,他喊冤说,他是获得行政院授权下,和达裕公司将草约转换成协议书,并非未获授权,特侦组误解整个程序将他起诉。
2009年04月17日
(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9日电)台北地院审理扁家4大案,今天传唤前国科会主委魏哲和与前总统陈水扁对质。魏哲和表示,竹科龙潭购地案中他没有参与找地、谈价格等问题,国科会是依照行政程序呈报给行政院。
2009年04月09日
(大纪元记者庄丽存综合报导)台北地方法院2日上午传讯前总统陈水扁与广达集团董事长林百里,就龙潭购地案进行对质,以厘清林百里是否涉及汇款新台币1亿元给扁家。林百里在庭讯中表示,他未曾因龙潭案请托过陈水扁夫妇,也未曾汇款给吴淑珍。
2009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