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訊】目前,克隆人的消息不斷傳來,引起各階層人士的极大關注。邪教組織大肆宣揚克隆人,但是,更多的正派的人們在以各种有效方式抑制和反對之。
解放日報報道了在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舉行的基因科學暨基因法律問題研討會的情況。
文章說,如果有一天,生命的密碼被完全解開,一張標示個人遺傳基因特征的“生物身份証”把人類的生老病死測算得异常准确,世界會變得如何?基因科學的發展不僅改變著人類現行的生活方式,還影響著人類未來的遺傳方式。日前在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舉行的基因科學暨基因法律問題研討會上,与會專家呼吁:基因科學研究不僅應受倫理的引導和約束,而且還應受法律的規范和控制。
文章說,基因科學揭示了生命遺傳的奧秘。1953年,人類首次發現了DNA雙螺旋結构;1997年,全球誕生了第一頭克隆羊“多利”;2000年,“國際人類基因組計划”公布了人類基因組系列工作框架圖……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生命工程,正以不可阻擋的態勢迅猛發展。
文章還說,對于基因科學這個新生事物,專家、市民莫衷一是,喜憂參半。一些專家認為:基因研究所產生的權益需要法律強制力的保障;由基因研究所產生的侵權需要法律的處罰;在基因研究過程中所產生的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需要法律規定為犯罪。
文章最后說,上海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劉華提出基因立法亟待解決的四大問題:首先,在法律上确認基因隱私權。基因圖是一個人最重要最基本的隱私,應納入隱私權范疇,賦予基因隱私權,在法律上需要解決基因信息保密的主体、基因信息知情的范圍、基因信息維護的義務、基因信息支配的權利等。其次,在法律上應确認基因專利權。第三應該在法律上禁止基因歧視行為。在勞動法規中,規定不得查詢應聘者的基因信息情況,不得因其屬于致病基因攜帶者而剝奪其勞動權利或者為其擇業設置障礙。在保險法規中,同樣應該規定不得查詢投保人的基因信息情況。第四應該在法律上處罰基因濫用行為。凡從事的基因研究行為已經產生或可能產生危害人類或扰亂社會的后果,一律視為犯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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