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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8日訊】 廣西南丹縣黨政一把手因南丹錫礦慘案被免職審查後,國內民憤並未因此消減。在「新浪網」、「搜狐」等網上論壇,均有網友繼續列舉當地官員草菅人命、欺上瞞下、官黑勾結、貪污瀆職等劣行,要求徹查涉及事件的更高層官員。
第一宗罪: 草菅人命
南丹錫礦意外頻生,礦工長期在生命沒有保障的危險環境中工作,出事後又得不到及時救援,官員和礦主均難辭其咎。中央調查組一名成員透露,他們進入肇事的拉甲坡礦調查時,礦內空氣稀薄,濕度達到百分一百,溫度接近攝氏四十度,他們用了兩個小時才前行約三千米,已不能支持下去,撤出時,更有人脫水要被抬出來。
第二宗罪: 中飽私囊
礦主黎東明曾贈送二十部房車給河池地區和南丹縣有關機構和官員,每年六百萬元保安費中,有三百萬用於送禮給各級官員。
第三宗罪: 助紂為虐 沽名釣譽
官員贈予黎東明優秀企業家、全國勞模等花環,也在自己臉上貼上「伯樂」之金,但這些名譽都是用無數礦工生命換來,上年當地發生一宗死亡二百多人的慘劇,官員上報時僅說死了三十八人。
第四宗罪: 玩忽職守
錫礦被私人亂挖濫採,國家資源被盜,安全措施不足,地方政府卻長期視若無睹。
第五宗罪: 官黑勾結
龍泉礦冶總廠的護礦隊竟擁有衝鋒槍、無聲手槍等武器,人數多達二三百人,相當於兩個連的兵力。地方政府如此縱容,難怪百姓有冤難伸、有怨難鳴。
第六宗罪: 欺上瞞下
這是重大特大事故(死人五十以上者),依規定要在二十四小時內層層上報,特大事故報到國家安全生產監管局最多不超過兩天。但監管局副局長王德學表示,事發十多天後,他們才從互聯網上看到消息,主動向廣西方面詢問,得到的回覆仍是「未發現異常情況」。
第七宗罪: 諉過戀棧
在錫礦慘劇被揭發後,廣西區政府副主席王漢民竟遷怒於媒體,不准記者進場採訪,更讓警拆毀記者菲林。如今,縣級官員被一鍋端全被撤職,但請問這些官是誰提拔、考核?上級省級官員為何沒一人引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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