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川藏區活佛普布次仁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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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日電)中國四川甘孜藏族活佛普布次仁仁波切去年12月23日被中國當局以「職務侵佔土地」及「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名判處8年半徒刑。

普布次仁仁波切在出生7個月時就被認證為第4世的布絨朗轉世活佛,主持甘孜州的布絨朗寺和雅底寺。他在當地收養孤兒及興建養老院,經常為藏人排解糾紛,因此受到藏族相當的尊敬和愛戴。

據「美國之音」報導,普布次仁的律師江天勇說,這些罪名都是不成立的,但由於法院對家屬的非法要求,使他無法在二度開庭時為普布次仁進行辯護。現在家屬正在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四川省康定縣人民法院今年4月21日首度開庭審理普布次仁案,當時家屬聘請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和李方平為他進行辯護,但法院當天並未作出宣判,而原先預訂在4月27日的宣判也在最後一刻臨時取消。

江天勇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表示,法院在第二次開庭前才臨時通知家屬,不能聘請甘孜州以外地區的律師出庭,因此他和李方平都沒有接到開庭通知,宣判時並沒有律師在場。他說,法院限制家屬聘請外地律師是非法的公然恐嚇。

他也強調,「這個話是一種恐嚇,如果家屬堅持要請其他地方律師的話,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障礙的,除非當地的公檢法完全公然的違法。法院對外面介入案件非常擔心,因為他們覺得如果公開的話對他們壓力很大。」

普布次仁仁波切在去年5月間被逮捕,隨後被控「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和「職務侵佔土地」的罪名。江天勇說,兩項罪名都不成立,而他和李方平當時都為普布次仁作出無罪的辯護。

江天勇說,「持有槍枝和彈藥」的罪名是莫須有的栽贓,而普布次仁為興建養老院已支付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更沒有所謂的「職務侵佔土地」行為。

他也表示,和北京法庭在耶誕節當天對劉曉波的宣判一樣,康定人民法院也在耶誕節前作出對普布次仁的宣判,時機都是經過當局精密估算的結果,因為和劉曉波對知識份子的影響力一樣,中共當局也非常懼怕普布次仁在廣大藏族民間所擁有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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