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海事律師郭國汀表示,香港政府作為第三人,用非法的行政干預導致美國神韻藝術團與主辦單位之間的合約無法履行,從法律上來說,這是香港政府侵權,是港府在踐踏法律。

著名海事律師指港府踐踏法律 港人須維權

2010年01月26日 | 07:48 AM

【大紀元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范玉靜加拿大溫哥華報導)香港政府配合北京的指令,拒絕給美國神韻藝術團七名專業製作人員簽發演出簽證,導致將於1月27日開始在香港的演出被迫取消。對此,著名海事律師郭國汀表示,香港政府作為第三人,用非法的行政干預導致神韻藝術團與主辦單位之間的合約無法履行,從法律上來說,這是香港政府侵權,是港府在踐踏法律。

法學碩士郭國汀曾在香港齊伯禮律師行海事部工作,以及出任上海天易律師事務所主任。2001~2002年度被Legal500評選為亞太地區中國最佳海事律師,2002年入選《WHO』 WHO Historical Society》。他曾是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郭律師就神韻被迫取消香港演出事件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香港入境簽證處以何種表面的理由拒簽,都可以肯定,這是香港政府執行北京的指令,實際上這是一種被扭曲的政治要求,不是法律的要求,沒有法律上的依據。」

港府違法 踐踏法律

一般情況下,當局要拒簽,都要有法律上的理由,比如有犯罪記錄的,或者有暴力傾向的人,恐怖份子,或者患有傳染疾病的人。像港府稱可以在香港本地勞工市場找到人來替代神韻藝術團的專業製作人員,以此拒發演出簽證,郭律師說,這是港府在踐踏法律。他說:「神韻每年節目都不同,創新,編排,這要經過長期的準備、長期的排練、相互配合,臨時換人,根本就不能協調的人,然後演出效果要達到原來那樣的藝術標準,根本就不可能的。」

郭國汀表示:「這個拒簽不符合香港的法律,也不符合中國的法律,更不符合國際法。這是香港政府在違法,而港府之所以這樣違法,是因為受中共的操控。」也就是說,中共施壓,港府配合,做出了這種國際醜事,「這是非常荒唐、荒謬、踐踏法律、毀滅合約的醜事。」

他認為:「這實際上是中共的流氓手段蔓延到了香港。」

港府侵權 性質惡劣

郭律師表示:「港府這樣拒簽關鍵的製作技術人員,導致一個演出被迫取消,這實際上涉及到一個商業合同不可抗逆的問題。」

他進一步解釋說:這個合約應該是神韻藝術團與主辦單位之間的合約,不是與香港政府之間的合約。在履行這個商業合約過程中的不可抗逆,是指對於神韻藝術團,它是不可抗逆的。因為這是一個政府的干預行為,而且是一個政府的非法干預,導致了神韻藝術圖與主辦單位之間的合同被迫解除。也就是說,這個合約之外的第三人,人為地破壞了這個商業合同,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第三人即香港政府實際上是一個侵權性行為的行為人。

郭律師說:「從法律上來說,港府不是違約,不是違反合同,而是侵權。侵權的法律性質比違約的性質更嚴重,它要承擔的責任更大。」

港府被操控 港人要自己維權

郭律師還認為,這個事件還表明:「香港已經被中共操控,港府也變得沒有獨立意識,完全隨時隨地要按照中共的要求去做,哪怕這些要求是違法違反道德的都要去做。」

同時,國際社會即香港以外其他國家的企事業或法人對香港的信心受損。該事件對香港的國際環境、商業環境都會產生相應的影響。這些影響,有的是立竿見影的,有的是長期的,有的是潛在的,會造成無形的損害。

郭律師表示:「這是一種不良的趨勢,中共當局對香港的控制,使香港的自由越來越小,法制精神也越來越喪失,香港的司法獨立、新聞自由、行政自治等這些權利都會被逐漸一條條剝奪。所以,香港人、香港居民本身應該要對神韻藝術團技術人員被拒簽這件事情要有所表示,比如表示抗議,或者反對。這也是中共當局違反當初它自己的承諾的。」

他說:「我曾經在香港工作過半年,那是1995年的時候。那時香港的司法獨立性很強,媒體也非常自由。」97年回歸後,現在香港在這些方面已經大大退步,越來越糟糕。2003年,港府又想強加23條,引起香港人上街遊行大規模抗議。郭國汀覺得,香港人還是很能幹的,要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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