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神韻晚會主辦方控訴港府破壞神韻演出案,昨日上午繼續在高等法院進行預備聆訊,港府申請以所謂公眾利益為由,豁免披露未被塗抹的拒絕簽證決定記錄文件。法官宣佈對有關問題押後裁決。主辦方促請港府作出交代,不要繼續掩蓋事件真相。
港府在庭上提交兩份要求豁免披露的證明書,其中一份補充證明書只供法官審閱,據稱對免予披露的原因作出解釋。庭上與訟雙方就委任一名「特別代訟人」(special advocate)閱覽未被塗抹的完整文件的問題展開申辯。原告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戴啟思(Philip Dykes)表示,「特別代訟人」的做法是為了確保公平聆訊而設立,法庭如認定有關內容並非明確關係到公眾利益時,可設置有利於原告的「特別代訟人」。
高等法院法官張舉能在看過港府提供的補充證明書後,宣佈對豁免披露等問題押後裁決。
針對入境處官員在宣誓證詞中表示,在入境處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2009年有1千1百多份簽證申請被拒絕,原告方在庭上申請向入境處長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回答,對訪港演藝團體成員申請入境是否有特定的計劃及政策,以及有關演藝團體成員被拒簽證統計數據的一系列問題。
港府迴避提供拒簽統計數據
港府代表律師宣稱,當局沒有關於訪港演藝團體成員申請入境的特定計劃或政策,但對於拒簽數據等問題,港府代表律師卻指入境處官員證詞的有關段落只是一般背景,提請法官「不要閱讀這一段」,也不要以其中陳述作為依據,以免當局需要翻閱數以千計的個案進行核查,而結果卻毫無幫助。
戴啟思列舉了明年香港藝術節有多個海外演藝團體來港演出,猜測港府可能有處理這些團體的內部政策文件。他反駁當局迴避提供拒簽數字的意向,指出這些資料將有助於確定神韻團員被拒簽是否有特殊原因,從而證實拒簽的無理和非法。
法官張舉能表示,對這些問題將會押後作出裁決。
原告方代表、香港大紀元時報社長簡鴻章表示,神韻未能來港演出,完全是港府配合中共刻意破壞造成的,港府必須交代事件真相,並且改正錯誤,賠償損失。
他說:「為了公眾的利益,政府應該披露被塗抹的資料,而不是採取種種的藉口,繼續隱瞞事實真相。他們需要向公眾、向全世界交待,為甚麼拒絕神韻來香港演出,而他們的做法是完全沒有理由的,而且完全是非法的,我們希望法庭能作出公正的判決。」
主辦方:勿濫用公眾利益豁免
簡鴻章強調,所謂公眾利益豁免只應適用於國家或社群的利益受到直接威脅等特殊情況,這些情況與一個世界頂級藝術團體來港演出毫無關係,因此當局不應濫用公眾利益豁免來掩蓋其行政錯誤或事件的真相。
香港神韻晚會由香港法輪佛學會、大紀元時報與新唐人電視台聯合主辦,原定今年1月27日至31日在香港演藝學院演出七場,由於港府拒發入境表演簽證給美國神韻藝術團六名核心技術人員,以致演出無法進行,被迫取消。主辦方其後提出司法覆核,實質聆訊預定於明年1月26日至28日在高等法院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