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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少子化 台婦團:先從平價托育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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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幼兒托育費用昂貴,已非一般小家庭所能負擔,多個民間婦女團體與立委於4日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表示,要提高生育率,政府與其提出補助不孕症醫療費用的新構想,還不如建立完善幼托制度,才是根本解決少子化的問題。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學前教保行動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勞工陣線及立委黃淑英、林淑芬等人,4日共同於立法院召開「幼兒托育何時才能平價安心?」公聽會。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指出,托育制度改革歷經30年,卻由於「業者護利」與「政府本位主義」的對峙,使得托育制度的改革延宕至今,兒照法的立法進度也停滯不前,導致托育價格居高不下,品質良莠不齊,使得年輕人面臨沉重的養育負擔而不敢生小孩。

學前教保行動聯盟的簡瑞連也補充表示,家長付給私幼的學費是公幼的3至5倍,然而私幼任教的教保人員薪水僅有新台幣1.8至2.5萬,較公幼教師的3至6萬還低得多,然而諷刺的是,第一線教保人員照顧別人的小孩,她的薪水卻低到付不起托育自己小孩的費用。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帶著4歲的女兒到場時表示,女兒加上7個月大的兒子,2個小孩每月的托育費要4萬元。她強調,立委的薪水高對於4萬元還可以負擔,但在社會上又有多少個家庭付得起?

對此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回應表示,教育部於今年3月將兒照法草案送到立法院,之後也不斷與學者、教師、家長團體溝通,目前可能方案有二,一是對象涵蓋0至12歲兒童,另一則是以2到6歲為對象,對於兩個方案雖說希望朝0至12歲版本努力,但因0-2歲、7-12歲的托育措施仍有爭議,在考量迫切性下,先通過2到6歲版本,是比較可行的做法。

對於楊昌裕的回應,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也指出,兒照法已經討論多年,各界都認為保障對象應涵蓋0至12歲兒童,教育部先前送到立法院的「兒照法草案」也是以0到12歲為版本,現在卻為了特定團體施壓,想改變先以2到6歲為保障對象,0到2歲、6到12歲的部分則希望以兒少法來規範,這等於是倒退走,她堅決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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