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揚正義 盼神韻」大遊行

蔡詠梅:對香港言論表達藝術自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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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3日訊】港府配合中共當局破壞美國神韻藝術團來港演出的醜惡事件,發生至今已有一年。香港神韻晚會主辦方為此控訴港府入境處、追究責任及追討賠償的司法覆核案,將於2011年1月24日至26日正式開庭聆訊。主辦方香港法輪佛學會、香港大紀元時報、香港新唐人電視台,於2011年1月23日(星期日)舉行香港各界「揚正義 盼神韻」大集會及大遊行,匯聚正義良知的巨大力量,支持神韻藝術團蒞臨香港,敦促港府棄惡從善、改正錯誤,促成神韻晚會在香港順利演出,為香港與港人的美好未來而共同奮進。以下是香港開放雜誌執行編輯蔡詠梅的錄音發言全文。

香港政府以入境這個很苛刻的條件來阻止神韻藝術團來香港演出,我覺得是對香港的言論自由、表達自由、藝術自由的很大的一個損失,因為香港,我們都知道,與大陸最大的區別是,我們這邊享有言論自由,表達自由。

我覺得港府,當然它現在是使用技術手段,它這種做法應該是沒有先例的,我覺得也很荒誕。我認為任何一個藝術團體來香港演出,我想都沒有這種先例,沒有要求很重要、很關鍵的技術人員要由香港人來充當。因為藝術表演跟普通那種機械化操作是不一樣的,後者就是大批的大量的操作,藝術(表演)是一種創造性、有個性的一個創作,它的技術人員都要經過很大量的、獨特的、特別的環境那邊,它的藝術作品配合得非常緊密的這樣一個方式,訓練出來的,不是說隨便找另一個人就可以這樣做的。而且尤其距離演出只有幾天的時間,港府提出的要求,我覺得非常荒誕。我想這種情況,全世界的那些藝術工作都會認為根本不能接受,這就是說是故意的刁難,利用這個藉口來阻止表演團體來香港演出。而且我覺得香港入境處有點荒誕,當然它有權力給誰簽證、不給誰簽證,但是它不應該拖那麼久,因為人家09年已經提出來了,要求來香港演出,提出申請簽證,它們一直拖了兩個月,我覺得對藝術團體表演造成巨大的損失,因為籌備一場藝術演出是非常的、很浩大的工程,要花很多的精力和財力去做這件事,然後還要租場地、賣票等等,這個經濟損失是很大的。

當初我聽到這個消息(港府阻撓神韻來港演出)的時候,我覺得很憤怒,我覺得應該跟香港政府打官司,第一要討回公道,第二要追討經濟損失。因為(入境處)這樣做也很丟我們香港人的臉的,因為香港人一直都以六四維園幾萬人的燭光追悼六四死難者這種舉世矚目的這樣一個行為,感到很驕傲。所以如果香港政府搞這個小動作來阻止一個藝術團體的藝術表達的話,我覺得給我們香港核心價值、主體性政策完全是違背的。所以作為一名香港市民來講,我覺得我們這個政府做得太差勁了,所以我贊成在法律上對他們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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