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又一誣陷案真相:浙江乞丐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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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孟飛綜合報導)近日中共再次拿出十年前一手編造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法輪功,以圖煽動人們的仇恨。然而謊言畢竟是謊言,越來越多人通過各種途徑,發現中共的誣陷真相。這裡我們重述被中共大肆渲染的『浙江毒死乞丐案』,只是中共嫁禍法輪功的又一鬧劇。

新華網与当地媒体报导不符

蒼南縣蘆浦鎮衛生院臨床執業助理醫師陳福兆,利用毒藥毒死16名乞丐和拾荒者一事,最早由浙江當地媒體《都市快報》在網上報導(見網頁文章(2003-06-27)、 (2003-07-02 10:31:18)),文章作者為當地負責報導刑事案件的記者唐澤文。文中,記者除就案件的進展情況做了報導外,從未提及此案系法輪功所為,且此案出動了500多名警察,截止2003-07-02 10:31:18發稿時,仍在調查之中。

然而,新華網卻在浙江頻道撰文報導(發表日為2003 年7月2日,北京時間17:37:16),該案已於7月1日晚偵破,並稱此案系法輪功學員所為。文章標題為「毒死16名乞丐、拾荒者的犯罪嫌疑人系一法輪功分子」,小標題為「浙江特大系列投毒殺人案告破」,署名記者為盧晶,唐澤文的文章被作為『相關報導』附後。

新華網文章一刊出,許多地方媒體、香港及海外媒體也跟著轉述報導。然而在當晚23點多再看新華網時,發現附後的唐澤文之文已被刪掉。而一些較早轉載新華網文章的中國其他媒體,如『玉林日報』等則保留了新華網文章的最初樣貌。很明顯,針對這一毒殺案,唐澤文的報導結論與新華網的報導完全不同,如一直放在一起,容易讓人看出其中的破綻。這也是新華網刪掉該文章的原因。

7月3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以下簡稱:追查國際)為進一步核實此案,特別調查了蒼南縣有關人員和單位(為保護被調查人,在此姓名全部省略)。

一位就職於蒼南縣宣傳部的男士接受電話採訪時肯定地表示:本案還沒破案,500名警察還在調查,他的很多公安朋友都參與了,沒有說兇手是煉法輪功的,當地報紙也沒有報導;蒼南縣廣播電視局的一位先生指出:當地沒有報導,更沒有報導說兇手是煉法輪功的,並建議『追查國際』跟當地新聞中心和其他單位聯繫;蒼南縣龍崗鎮政府的一名官員在被追問陳福兆身份時指出:陳福兆是個精神病患者。

殺人犯系精神病患者 被說成是法輪功學員

『指定』媒體的一系列報導中稱:「陳福兆是法輪功學員,陳福兆要提高功力而殺人、殺人上層次、到了一定層次就要『反修』(既不真、不善、不忍,就是要殺生,要罵人、打架、放火,才能達到超常的好,才是偉大的修煉者的行為。)」等荒謬言論,引起了廣大觀眾和讀者的質疑。一名接受『追查國際』採訪的記者表示:「報導出來後,很多觀眾打電話來說,陳福兆看起來像精神病。」。

針對陳福兆是否患有精神病一事,『追查國際』通過對陳福兆的家人、朋友、熟人,甚至專門負責鎮壓法輪功的政府官員的採訪調查後得到證實:陳福兆很早以前就有精神障礙,並且在案發前在精神病院接受過治療。但報導中,卻刻意迴避這一事實,反而把陳福兆奇怪的言論和殺人的行為,歸結為法輪功的誘導。

陳福兆的父親陳細豹,2003年7月中旬接受『追查國際』電話採訪時表示:「案發前帶福兆去內安(音)精神病院看過,有半個月左右;(陳福兆)吃飯時飯放在桌上,平時(陳福兆) 他在家裏一天都不講話,不像電視上那樣;(福兆工作)醫院的楊院長,對他不好,吵了架;毒殺案後,龍港有500名警察調查,鎮上所有的人都被公安帶去問過,我也被帶去問過。福兆被帶去問後,查出來殺了人了。福兆殺人的過程是從電視上瞭解到的。」

2003年8月,蒼南縣負責鎮壓法輪功的一位『政法委』官員在接受調查時表示:「不知道案發時,(陳福兆)是清醒還是不清醒。陳福兆做的和說的怎麼和《轉法輪》書上的相反,我也奇怪。這個案子由『專案組』在管,像我這樣的不可能參加『專案組』,具體情況不瞭解。」

2004年1月3日,蒼南縣某衛生院負責人接受調查時說:「認識陳福兆已有7、8年了。他(陳福兆)精神障礙是有的,早在龍興(音)醫院的時候就不好,很早了。這次他復發了,是好幾個人打他了以後復發了。他這個事是有因素造成的,他在醫院打工了,你要把他開除掉;他自己開診所了,又把他搬掉,後來他拿5萬塊錢把蘆浦衛生院買過來,買進去在那邊又沒有收入,裡面內部吵架又打他。 所以他復發了。」另一位認識陳福兆的醫生在接受調查時也表示:「陳福兆得了精神病有好多年了。」

法輪功學員楊森博士:「法輪功書中明確講絕對禁止殺生」

媒體報導中關於陳福兆的言論,是否真正是法輪功的理論?就此海外大紀元時報特約記者韋然採訪了芝加哥的法輪功學員楊森博士。

楊森博士表示:「《轉法輪》中第七講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講殺生問題。法輪功學員絕對不允許殺生;新華社說這個人自稱是煉法輪功的,還說法輪功認為乞丐在人類中屬於最高層次。我看過這麼多法輪功書,從沒看見過說乞丐是社會最高層次。」

「投毒殺人為了提高功力的說法,更是荒謬,可以斷定造謠的人根本沒看過法輪功的書。大陸『一言堂』的情況下,這種拙劣的謊言可能會迷惑很多人。做為法輪功學員,我們希望所有善良的人揭穿這個謊言。也希望大家看一看法輪功的書,瞭解一下法輪功到底講了些甚麼。」

「浙江毒死乞丐案」 疑點、漏洞披露

根據『追查國際』 的進一步核查得知:

文章中的署名記者並未參與採訪。發佈『浙江特大系列投毒殺人案告破』的記者盧晶,是新華社浙江分社政文編輯部記者,她沒有參與此案直接的採訪,這篇報導由其他記者負責,她並不知情。

報導中出現過的諸多人物表示並沒有接受過採訪。一位村幹部表示:「根本沒見過記者,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為何出現在報紙上,我長期在外做生意,事情發生時,根本不在本地…..」;陳福兆的陳姓朋友說:「記者採訪過我,但寫出來的報導與我說的不一樣。這把我和陳福兆父母的關係都搞壞了。」;陳福兆的另一友人稱:「自己沒說過的話上了報紙。」;另一名幹部表示:「2年前見過陳福兆,沒接受過採訪。他們(記者)是用了我的名字。」

公安和中央『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在背後直接操縱此案。『追查國際』在對當地法院和宣傳部門人員採訪時,均被對方告知:向『610』查詢此事,而浙江省『610』的人員則對調查人員稱此案要找就找中央『610』。

參與此案報導的新華社記者和當地專案組多名成員因此案提升:原新華社浙江分社正文采訪室記者張奇志,報導此案後,被提升為採訪室副主任;原蒼南縣龍港分局教導員陳學超,現提升為蒼南縣刑偵大隊長;原在龍港鎮派出所工作的陳玉民,現提升為蒼南縣公安局副局長。

隱瞞殺人犯患精神病事實 火速將其判處死刑

案發後,陳福兆的朋友曾就聘請律師一事,請教過一位採訪過陳福兆的記者,記者回答說:「找不找律師關係不大,花錢多的律師不用找了。隨便找個律師就可以了,花錢也沒用。你想想,中央都來人了,這是甚麼問題。」;另一位記者也對陳的朋友說過:「陳福兆在被採訪時有時清醒有時不清醒,但這是國家行為,你不要管了,別費心了,請律師也沒有用。」

蒼南縣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表示:「我們討論過此案,認為如果被告是精神病的話,是不應該被判死刑的。但是陳福兆的案子極為敏感,也許會有不同的判決。」

2003年12月30日,浙江溫州法庭判處陳福兆死刑,此舉不僅違反中國和各國相關法律,更涉嫌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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