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松廣告不實 遭罰80萬元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1日電)公平會表示,台松電器販賣公司在坊間刊登有關變頻洗衣機的比較廣告,就該公司銷售的Panasonic品牌超變頻洗衣機與被比較他牌變頻洗衣機,為不實廣告,處新台幣8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台松公司廣告內容中,列表比較Panasonic品牌與他牌變頻洗衣機的「洗清能力」項下,標示「勝」字等。

公平會指出,依客觀試驗報告,被比較商品的洗清比略高台松公司商品,台松公司僅依其商品具雙SPA水流,並主張已取得專利,直接認定洗清能力勝於被比較商品,廣告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此外,公平會表示,台松公司在廣告內容的「洗淨能力」比較欄位,表示他牌變頻洗衣機為「衣物單靠筒槽離心力迴轉,且無飛梭導流盤產生上下翻轉搓揉之效果」,依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試驗報告,他牌變頻洗衣機確有衣物翻轉效果,台松公司僅因其自行拍攝他牌變頻洗衣機洗衣行程觀察,在未經證實或查證的比較項目,以懷疑、臆測、主觀陳述為比較,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