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麗亭悉尼編譯報導)2006年6月一名四歲女童慘遭鄰居的惡犬咬死,痛失愛女的父親決定起訴澳洲紐省當地政府未能對惡犬採取管制而造成悲劇,並要求賠償。
據悉尼晨鋒報消息,地區法院聽取關於威爾遜(Wilson)家庭在紐省達博市(Dubbo)西北部120公里的沃倫區(Warren)的自家後院養了六隻未經管 訓的獵豬犬(pig-hunting dogs),導致四歲的泰菈(Tyra Kuehne)在家附近玩耍時被狗攻擊。惡犬的主人湯姆威爾遜(Tom Wilson)當時在自己後院發現奄奄一息的女孩後送醫不治。據研判泰菈是被至少一條以上的狗同時攻擊。
法官邁克爾(Michael Elkaim)週一質疑為甚麼這些狗被養在庭院,他說:「牠們不是一群貴賓狗,而是訓練有素的殺手。」
當時動物法在定義一隻狗是否需列為具有危險性並加以管制是如此說明: 在未經激怒的情況下而攻擊或殺害人和動物;以及反覆無緣無故地威脅、攻擊或追逐人和動物。
泰菈悲劇發生後,需要加以管制的危險性定義擴展到獵犬,其他修改還包括值班官員必須把狗的襲擊事件報告給市政府。
據悉,泰拉的父親彼得•狄倫納(Peter Kuehne)和11歲的弟弟狄倫(Dylan)正在起訴沃倫區政府失職,在多次的攻擊事件後沒有即時將惡犬列管,並強制威爾遜監控其飼養的狗,要求政府對該悲劇造成的精神損失加以賠償。
法院聽取了關於威爾遜的狗在沃倫的街道上到處遊蕩,在泰菈悲劇發生之前,曾有兩人被咬傷。鄰近的一家婦女和孩子因此躲在房子裡不敢出來,狄倫納先生也曾打電話給區政府投訴關於惡犬追逐他兒子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