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何淑慧綜合報導)梅母覃美金自女兒梅豔芳去世後,欲接管女兒的遺產纏訟多年。覃美金一路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5月10日被法院駁回,再被裁定敗訴。多年來遺產持續遭梅母消耗,只剩3棟房產,但隨房價飆高,現值為1.7億元港幣(2,187萬美元)。
歌壇天後梅豔芳於2003年12月病逝後,遺囑其遺產由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負責託管,梅母要求法院判女兒的遺囑無效,並申請成為女兒的遺產管理人。此後在長子梅啟明陪伴下,打起爭產官司。她先後控告遺囑執行人、主診醫師、遺產受益人等,結果均被法院判決敗訴。此番官司雖敗訴,但她稱「還有下文」。
遺囑安排梅媽可維持目前生活現狀,包括有居所、司機與菲傭,每月可領取7萬港元(9,006美元)的生活費;贈送170萬教育經費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兒女,供他們讀書至大學畢業;以及將自己的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遺囑還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資產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
自從現年87歲的梅媽展開訴訟後,其生活費由每月增至現時12萬元(1.5萬美元),但仍然「不夠用」再要求增加,被法官拒絕。2009年梅母還曾向法庭申請,以官司壓力太大為由,索取80萬元(10.3萬美元)好讓她環遊世界,但被法庭拒絕。
負責遺產信託基金的妙境佛學會的大律師丘啟昌卻指,梅媽已是「終極敗訴」,而遺產交予信託基金是梅豔芳的意願,估計資產足以支持梅媽終老。
終審法院表示稍後頒發書面判辭,屆時也會公布訟費是否從梅豔芳的遺產中抽取。覃美金此前多次就梅豔芳遺產案提出法律訴訟,並由遺產支付訴訟費及律師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