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杰涉擾亂公眾秩序案提堂

人氣 3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行政長官曾蔭權3月初在尖沙咀科學館出席公開場合,報稱遇襲受傷的案件,社民連成員黃俊杰被控「擾亂公眾秩序」,昨日早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審訊。辯方表示,不排除傳召曾蔭權作供。

警方是引用公安條例第17條有關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的罪名,起訴25歲被告黃俊杰。控方在庭上指,被告3月1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外發出嘈吵聲音,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控方將會傳召7名證人,包括5名警員出庭作證。控辯雙方都會呈交一段長2分半鐘的影片。

被告否認「擾亂公眾秩序」,辯方就指視乎案情才決定傳召多少證人,不排除傳召曾蔭權出庭作證。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聆訊,被告繼續獲准以500元保釋。

社民連10多名成員,早上開庭前在法院門外拉起橫額及叫口號聲援黃俊杰,抗議政府政治打壓,要求律政司撤銷起訴。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表示,曾蔭權事後曾到醫院檢查身體,並接受傳媒訪問,有需要到法庭作供講清楚。

行政長官辦公室則回應指,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曾蔭權於3月1日在尖沙咀歷史博物館出席辛亥革命百年展覽遇到示威,期間懷疑被人撞傷,並於當晚到瑪麗醫院驗傷。事後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黃俊杰。事隔2個月,警方改以擾亂公眾秩序落案起訴黃俊杰。◇

相關新聞
港府拒佈財爺民調結果
港政府改長者乘車優惠受關注
港721案非白衣人案 林卓廷被判囚37個月(更新)
美國自由之家發表自由報告 香港列「部份自由」地區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