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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運將索賄 裁決所員工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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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台北巿交通裁決所陳姓約聘員工涉嫌向運將索賄1500元遭舉發,她見東窗事發把錢「塞回」運將口袋。北檢今天將陳女起訴。

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59歲的陳姓女子從民國83年起任職台北巿交通事件裁決所,擔任約聘人員,並負責辦理交通違規案件催收業務。

起訴書指出,她明知簡姓計程車運將申請低額裁罰獲准,不須繳交任何辦理費用,竟趁簡男前往裁決所繳清罰鍰時,向簡男索賄並稱:「要請人家幫忙把罰鍰降低,必須給一點意思意思」、「阿莎力一點」、「2000(元)不多」等語。

檢方指出,簡男當時回稱:「那一句話,1500(元)啦」,陳女連續回答:「太少」;簡男當時以手機錄下雙方討價還價的過程,再假藉要去領錢稍後回來,與陳女約定在樓梯間交付新台幣1500元,再報警處理。

檢方表示,簡男將現鈔夾在收據下方交給陳女,陳女收下轉身走回辦公室,簡男立即向警方指認陳女,警方衝上去攔下陳女並稱:「你作了什麼」;陳女見東窗事發,隨即從樓梯往下跑,剛好追上簡男並把錢塞回簡男的口袋後,被警方追上,以現行犯逮捕。

檢方偵辦期間,陳女原本否認收錢,但檢察官在庭上播放她索賄討價還價錄音光碟,她才坦承犯罪,並強調是第一次索賄。

檢察官審酌她沒有前科,偵查中自白,犯罪所得在查獲時已還給運將且犯罪所得在5萬元以下,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她起訴,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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