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入選「法治人物」獎 網絡開涮央視

【大紀元2012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日前,《央視》2012年度「法治人物」評選揭曉,歌手天後王菲的丈夫、演員、「嫣然天使」負責人李亞鵬也入選了2012年度法治人物。看到這個結果,令外界啼笑皆非。有民眾質疑,公益慈善方面選李亞鵬沒有異議,他獲獎的事跡跟法治有甚麼關係?真是笑死人,《央視》真是太傷害李亞鵬了,真會娛樂「法治」、搞笑「法治」。

李亞鵬獲選「法治人物」獎引質疑

官媒《央視》報導,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盛典》落下帷幕。湄公河案專案組、刑訴法專家陳衛東、「嫣然天使」負責人李亞鵬以及候鳥守望群體等入選2012年度法治人物。

報導稱,「今年的年度法治人物評選引起了全社會的持續關注和熱情參與,經過由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媒介精英共同組成的推選委員會的層層討論,最後選出了這份年度法治人物的獲獎者的名單。」

李亞鵬與王菲的女兒是唇顎裂患者,因此,2006年,李亞鵬建立了「嫣然天使基金」,全身投入基金會的工作,共救助8920名患有先天性唇顎裂的兒童。2012年,他又創辦了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是中國第一家民辦非營利兒童醫院。

就李亞鵬獲選「法治人物」獎,專欄作家魯國平撰文質疑,「這個獎究竟是怎麼評選出來的?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出來說明一下,以釋疑解惑。年度法治人物應當是過去一年裏,在維護、推動社會法治進程中做出傑出貢獻的人以及當事人。

「雖然說,『李亞鵬,嫣然天使基金創始人。自2006年創立以來,李亞鵬和嫣然天使基金已經對8920名唇齶裂兒童提供了免費的醫療幫助。』對社會慈善事業有突出貢獻,值得肯定和嘉獎,但是這一切都和『法治』二字是風馬牛而不相及的!」

網絡熱議「法治人物」獎

12月4日是大陸「普法日」,也是大陸訪民的「上訪伸冤日」。李亞鵬獲「法治人物」獎的消息出來後,在網絡掀起一番熱議和惡搞,特別引起法律界人士的批評。

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兼主任陳有西表示,這畢竟是國家電視台,操縱著每天的新聞聯播主渠道導向。評個上訪的訪民當法治人物,也比評給不知法為何物的娛樂圈中人強。這絕對是央視今年的年度醜聞,這種評選侮辱了中國法律界,污辱了評選媒體自身的聲譽,讓官媒更被人瞧不起。

浙江袁裕來律師表示,關於李亞鵬被評為2012年法治人物。這一事件是對中國法治的惡搞,至少傷害了法律、法律人、央視和李亞鵬。其中,傷害最嚴重的恰恰是李亞鵬。總的來說,李亞鵬給予社會的形象應該還是正面的。

眾合教育獨家簽約教師鄒建章表示,李亞鵬不是李亞童(李莊之子),更不是李承鵬,所以他獲得央視頒發的2012年度法治人物獎,在憲法之夜受到諸多法律達人微博切糕。不過這個事主辦單位應負主要責任。

山東民眾「和諧維穩」調侃道,我一直以為是「李承鵬」,現在才看清,唉,連《央視》都開始戲說法治,我等還怎能渴盼法治。

新浪名博木爾表示,這事無關李亞鵬,責任在腦殘的上頭和主辦方,這不瞎胡鬧嗎?傷害的是全民,其公信力可以當笑話看了。

上海九口袋商城董事長張啟明表示,真搞笑!李亞鵬獲得中國2012年度「法治人物」!他獲獎的事跡是慈善而無關法治!他居然還親自去領獎了!

民眾「霜葉11」表示,浦志強、楊金柱、周澤、斯偉江、何兵任隨挑一個也比李亞鵬合適。公益方面,推舉李亞鵬我沒有異議。估計那些評委被封口或者洗腦了,要不就是貪婪忘記了本色。

湖南民眾宋醫博表示,李亞鵬的嫣然基金是值得肯定,但真正不該忽略的是法律人,尤其是律師在中國法治建設過程中的奔走吶喊,更不該拿法治人物這種榮譽來調戲或者說敷衍李亞鵬。

(責任編輯:謝東延)

相關新聞
央視報殲31穿幫 設計源自日本「核心戰機」
央視指2012美國大選史上最貴 網絡火了
十八大笑柄 央視直播記者數度忘詞發楞遭轟
央視稱阿拉伯人民喜迎十八大 被踢爆造假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