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宰客震怒網民 消費者協會被指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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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黎堡香港報導) 中國海南省三亞市發生的遊客遭欺詐事件以及當地政府對事件的處理引發各地民眾的強烈反響。三亞市官員已經對事件致歉,並聲稱對欺詐行為實行零容忍政策。但是消費者權益人士說,在目前的制度下廣大消費者遭欺詐的局面難以獲得改觀。

中國一位網民日前在微博上稱,他的朋友新年在三亞市渡假期間被海鮮餐館欺詐,只點了三個普通的菜結果要付4千元賬單,而鄰桌的一位顧客指了指魚缸的一條魚問個價,結果店家迅速將魚摔暈過磅,然而強迫他支付6千元。

這條信息出現在微博上之後,很快引發數以萬計網民的評論。許多人講述了自己在三亞旅遊期間遭欺詐的經驗,一些人發誓再也不去三亞,還有一些人稱會取消去三亞的計劃。

*三亞政府誓言零容忍? 民眾不信 *

在回應網民批評時,三亞市政府先是聲稱在新年黃金週期間在食品衛生、誠信經營等方面沒有接到一個投訴電話,說明整個旅遊市場秩序穩定。在遭到新一波更猛烈的批評後,市政府又改口,稱海鮮排檔和水果攤檔的經營完全沒有被人投訴,結果再次遭到網民的抨擊。

三亞市委書記姜斯憲試圖“滅火”。他星期三通過媒體對三亞發生的“宰客”事件致歉,並聲稱會對個別的欺詐行為實行零容忍政策。

姜斯憲說:“我們將組織力量認真消化這些批評意見。我們對這些少數的害群之馬持零容忍的態度。 ”

不過,多數網民在評論中說,官方的解釋和姿態很難有說服力。

北京民間消費者權益活動人士王海說,真正的零容忍政策應包括檢控有欺詐行為的商販,但他看不出三亞政府會努力這麼去做,因此類似的宰客事件會繼續發生。

王海說:“像三亞這樣宰客,它實際上已經是一個刑事犯罪了,它是屬於強迫交易罪。按照中國刑法,應該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我們看到三亞地方的表態當中,沒有提到要追究這些人的刑事責任。我想,地方政府對這些人的態度實際上還是縱容和容忍的。三亞根本沒有決心和想法去解決這個問題。”

*各地消協由工商局主管 被指難有作為*

中國早在1984年就成立了全國消費者協會,各省市也都成立了本地的消費者協會,但是從它們的網站上難以得知各地經常發生重大的食品和日用品造假事件。儘管三亞宰客事件已成為網上最熱門的話題之一,海南省消協和中國消協網站對此只字不提,相反,“市場穩定,秩序井然”一類的標題卻相當醒目。

2008年毒奶粉事件維權父親相慶玉說,他當年曾找過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求助,但一無所獲。

相慶玉說:“我在江蘇連雲港市我們當地包括區裡面的消協、市裡頭的消協,我都去過了。他們對我們比較同情,但是一句話,他們沒法參與這個事情,因為這個是行政命令,不允許他們參與這個事件,不允許他們為消費者主持公道。他們也是公務員,是國家給了它那碗飯吃。國家不許它參與,它就無法參與了。 ”

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各地消費者協會的章程都有這麼一條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本會接受工商局、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權益活動人士:消費者難獲保護*

民間消費者權益活動人士王海說,在這樣的架構下,普通消費者的權益自然難以得到保障。

王海說:“消費者協會都是屬於工商局下面的一個部門,它要服從工商局長官的意志,工商局又要服從地方長官的意志。中國為了發展地方的經濟,一般都是經濟掛帥,很多地方長官考慮的是怎樣招商引資, 而不是考慮消費者權益怎麼得到保護。所以,一般來說,在出現問題的時候,地方長官肯定會考慮怎樣袒護企業。在這樣一個狀況下,工商局下屬的消費者協會是不可能真正代表消費者利益的。 ”

王海與一個學術機構合作開通了一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熱線。全國各地至少有幾十家類似的民間消費者權益團體。政府沒有明文規定要取締這些民間機構,但也不允許它們以獨立機構的身份註冊成為非政府組織,因此大大限制了這些機構的籌款、組織能力和維權的功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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