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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延宕台業者賠 契約最快6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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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室內裝修需動用大筆資金,坊間不斷傳出糾紛,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審議通過建築物室內裝修範本草案,一旦工程延宕,消費者除可要求按日支付工程總價千分之一的延遲金,有瑕疵拒不改善或業者是空殼公司,還可要求終止契約,該案預計6月公告上路。

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指出,室內裝修動輒十萬到上百萬元,但糾紛不斷,例如完工日延宕、追加預算、設計圖與消費者構想不同、尾款結算糾紛等,統計去年消費者申訴案件高達226件,室內裝修的設計與施工,由於涉及一定專業知識技能,消費者只能當冤大頭。

消保處17日公布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室內裝修契約範本,為避免業者是空殼公司,欠缺室內設計及施工專業,內文明定業者不得將工程全部轉包,如有違反,消費者得終止契約。

為避免業者於施工後漫天喊價,契約範本也明定工程範圍、內容及價款須經消費者同意後增減;若業者未於期限內完成工程,則應按日給付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計算的遲延違約金,並得由消費者應支付給業者的工程款中扣除。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科長楊哲維指出,範本6月上路後,優先適用建築物6層樓及以上的屋子,因為該類建築的裝修必須提出申請,將會要求業者參照範 本內容與消費者簽約,營建署也會主動發文給國內登記有案的3千多家建築師事務所及5千多家室內裝修業者;未來,也將配合修改室內裝修申請許可檢附文件項目 相關規定,要求業者辦理。◇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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