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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動電源品質標示 20件全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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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消費者保護處針對20件行動電源進行抽檢,發現全部品質及標示都不合格。20件電容量占比從28~77%,充電容量明顯不足,兩款有起火與爆炸疑慮。消費者保護處消保官張英美13日表示,不合格產品先行下架改善,不改善依法開罰6~150萬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科長王傳志則說,行動電源尚未屬於應該檢驗項目,一年內將納入檢驗範圍。

20件中15件環保標示不合格、12件未向環保署申報。有一件沒有廠牌,其他安全檢測都不合格,電壓更小於1M歐姆,遠小於國家標準5M歐姆下限,將會導致悶燒現象,甚至引起起火與爆炸等。而另外一件沒廠牌行動電源外殼有焦痕,可能為斷電措施沒做好。電池組部分,有廠商提供2個容量不同的單電池,張英美說,這種組合也有起火爆炸之虞。

另外,行動電源屬廢清法公告電池應回收項目,環保署表示,製造或輸入廠商必須向環保署登記申報及繳納回收物處理費,否則處6~30萬罰鍰。行動電源本體、標籤、外包裝必須標示回收標誌,還有「廢電池請回收」字樣,如果沒做好清楚標示,處6~30萬罰鍰。而行動電源丟棄時要丟到電池回收筒,環保署已建置了2萬多個電池回收筒,包括便利商店、通訊場站、加油站等。◇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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