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土地改革遇阻 資本圈地加價倒賣似炒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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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任義報導)2013年中共三中全會上提出進行土地改革,但是現有的法律和一些政策都阻撓土地改革的進行,地方政府出於自身利益也在與民爭地。並且一些資本看中土地流轉,開始跟炒樓一樣圈地加價倒賣。

實施宅基地退出 地方政府與民爭地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土地改革,公佈的《決定》對於農村土地問題提到: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2013年11月12日,作為中國農村改革發源地的安徽省,發佈《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決定在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其中提出建立多元統一的農村土地市場,包括探索土地流轉新機制、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等政策。

有民眾擔心,「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是三中全會《決定》對宅基地的表述,而安徽出台的政策明確宅基地可以有償退出,顯然是超前了,可能會帶來與民爭地、「流民」等問題。

其實,關於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政策,安徽省已有部份地區開始試點,但由於後續配套政策不健全,政策落實情況不容樂觀。有政府官員表示,雖然政策已出台幾個月了,但目前仍沒有完全實施。不可否認,後續的社會保障是有問題的,如果財力達不到,推行這項政策是有難度的。但現在要做這件事,首要前提就是農民自願。

金融機構不支持 農地入市難推進

據大陸媒體1月13日報導,安徽省寧國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肖宏亮稱,有企業想流轉土地,但一瞭解到流轉後到銀行不能抵押融資,企業就沒甚麼興趣了。若金融問題不解決,「農地入市」試點很難推進。

寧國市城鄉土地交易中心目前已規範流轉集體土地5300餘畝,但這都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易。由於抵押融資渠道不暢,以及相關配套政策不完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至今還沒有交易。

肖宏亮表示,土地流轉金融不支持,基層反映很強烈。雖然省裡和市裡都出台了規定,但銀行業金融機構卻不買賬。銀行反饋稱由於風險因素和處置難度,集體建設用地一般不能抵押,銀行不願進行抵押融資。

法律抵觸制約改革進展

在土地改革試點地區,普遍存在一些顧慮和難題,如頂層設計不明晰,造成依法工商登記難;存在法律「紅線」掣肘,一些改革因此進展緩慢。

儘管2013年的中共中央1號文件提出「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但對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尚未作出明確規定,導致工商登記時無法可依,不能真正成為市場獨立法人,阻礙了集體土地的上市交易。

雖然中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進行流轉,但對其抵押的問題《物權法》、《擔保法》都未明確,因此缺乏政策及法律層面的支持。

並且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因此,農民的土地不能直接進入市場。若實踐就是突破法律規定,所以在相關法律未修訂時,很多突破只是理論上的,實踐中難以操作。

圈地運動再起 加價倒賣似炒樓

由於種種制約導致土地改革難以推進,同時一些資本也看中了其中的投機機會,跟過去炒房一樣,其自認為看準了政策,想自己低價入手流轉土地,再高價轉給做農業生意的商人賺取差價。

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國家庭承包經營耕地流轉面積達到2.7億畝,其中,流入工商企業的耕地面積為2800萬畝,比2009年增加115%,占流轉總面積的10.3%。一位參與過地方調研的專家直言,現在等著鑽政策空子的人很多,利用自身和農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認為可以在改革中撈一筆,成立一個空殼合作社其實是掛羊頭賣狗肉,倒買倒賣囤地等漲價。

中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守英認為,當前土地問題十分複雜,牽涉利益相關方太多,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理論準備不夠充分,需要考慮現實、政策與法律的平衡。要藉助市場在土地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完善征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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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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