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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酒駕防制協會推同車納入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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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李明宗台北14日電)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今天表示,台灣應該修法將酒駕同車者及提供酒類業者,納入罰則,負有連帶責任。

遭酒駕撞死的台大女醫師曾御慈的母親、關懷協會理事長陳敏香,與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時淚訴,酒駕者可以享受人生的美好,但無辜的受害者生命卻要被剝奪,台灣喝酒文化沿襲已久,應該徹底從教育、立法著手。

她說,協會希望能做到事前防範,事後嚴懲,也呼籲政界人士別再為酒駕關說,「你的關說造成社會更大的悲痛」。

台大醫院主治醫師許立民指出,台灣酒駕刑度雖已提高,但每天仍有30人死於酒駕,應該從道德義務提升到法律規範,「坐在旁邊的人難道會不知道,執法及認定上沒有任何困難」,應該加重罰款或是學習日本法規,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能遏止酒駕文化。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交通部曾在民國101年(2012年)研擬處罰酒駕同車及販售酒類業者,但因認定困難,例如,同車者睡著不知駕駛喝酒等因素,最後決定不予增訂,未來仍會參照日本等各國規範,朝協會建議方向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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