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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有無違法 台銓敘部:需進一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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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呂學樟週一赴中研院考察,外界質疑,此舉是針對在太陽花學運時親自參與抗爭,並為學生出謀劃策的中研院副研究黃國昌;至於黃是否適用《公務員行政中立法》規範,銓敘部認為,黃的確適用,不過是否違法還要進一步認定,就看中研院是否認定,若認為沒有就是沒有。

呂學樟14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官員,對中研院人員是否屬公務員以及適用《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的問題提出質詢。黃國昌參加學運到底有沒有違法?有沒有逾越分際?

中研院預算從民國98(2009)年的106億元到現在150億元,加上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預算,一年加起來超過300億元,但台大一年43億元、政大15億元、清大12億元,中研院的一年的預算,可以養10個大學,中研院的人數多達7千餘人,組織與預算非常龐大。

呂學樟提到,不只中研院研究員,這次反服貿還有學校的教授,要求學生到立法院打卡,如果沒來,讓學生的分數不及格,是否也觸犯相關的規定?

對此,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洪美妙解釋,《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17條,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屬於適用對象,因此黃國昌是適用範圍,而根據同法第7條規定,「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另第九條,「不得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洪美妙指,黃國昌在學運期間如是單純參加活動,沒有違反《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7、9條的規定,則沒有違法問題,不過,仍應由中研院視個案具體行為認定。至於其他公立大學教授,則也由各機關自行依個案認定。◇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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