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無薪 台實習生盼適用勞基法
【大紀元2014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台灣高教產業工會和多個勞工、學生團體5日上午在教育部抗議,指大學各科系實習生長期遭剝削,淪為無薪勞工,要求實習生應該受〈勞基法〉保障,工作就要給薪必有勞健保,實習期間應該只收學分費,不該收全額的學雜費。
高教產業工會指出,近年來推動的「必修實習課程」,但多數實習都是無薪實習,淪為為免費的基層勞動力,學生實習期間沒上課,還得繳近全額的學雜費,實習期間應該只收學分費,且必修實習課程的工作時數應該縮短。
高醫大學生勞權小組批評,他們學校口腔衛生學系實習生的工作內容和一般助理一樣,卻只因為他們是學生身分,就不給任何薪資,而且沒有上課還是得繳交近全額的學雜費,相當不合理。
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梁學政說,實習是大學課程的延伸,不能當成一般勞工看待。各大學在選定實習機構或場所時,應評估實習內容的專業性、時間長短合理性等,假如實習場所容易發生危險,也應替學生爭取額外的保險。假如實習時間長達一學年,校方也應酌減學雜費,減輕學生負擔。◇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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