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有義婦 免受戰亂苦

慧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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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時,齊國攻打魯國。在路上齊軍看見魯國一個婦人,她一隻手抱著個幼孩,另只一手還領著個孩子,急匆匆逃難去。齊軍派人去追,眼看就要追上了。情急之下,婦人把手裡抱著的幼孩一丟,拉起領著的孩子,以更快的速度向前逃跑。不過終究跑不過那些士兵。她被抓起來後,士兵問她:「為甚麼把更小的孩子扔掉,反而拉著大些的孩子逃跑?」

婦人答道:「大些的孩子是我哥哥的,扔掉的那個孩子是我自己的。情況危急,如果兩個同時帶上,一定會被抓住,所以我只好把自己的孩子扔掉!」

齊國的士兵覺得奇怪,問她道:「哥哥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哪個更親呢?」

婦人毫不猶豫地回答說:「當然是自己的孩子更親。但扔掉哥哥的孩子,卻帶著自己的骨肉逃難,不仁義啊!」

齊軍聽了非常震驚,都說:「魯國是個仁義之國,就連婦人的舉動都如此。這樣的國家不該受到攻打才是啊!」於是,齊軍停止戰爭,班師回朝了。

後來魯侯聽說了這件事,也很受感動。魯侯賜給那婦人百匹絲綢,並賜封號為「義姑姊」。

李文耕說:「義姑在萬不得已時,她寧可扔掉自己的親骨肉,來保全哥哥的孩子,實在是篤志情深。就是深曉義理的大丈夫,也很難做到。她的德行和義舉,就是百年之後的今天,人們還欽佩不已。魯侯賜號以嘉獎她,確實是應該的!」

魯國有義婦,免受戰亂苦!仁義之利國益民,可謂大矣!(據蔡振紳《八德須知》)

--摘編自正見網

責任編輯:魏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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