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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食品再賣 屏縣府:罰到業者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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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簡惠敏台灣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會同屏東檢察署、高屏刑大11日破獲萬丹鄉沈姓畜牧場,以回收大賣場過期商品重新包裝後,再販售給高屏地區13家早餐店、自助餐,另同步搜索屏縣下游9家業者,共封存涉違規產品238公斤產品。全案已由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屏縣府發言人黃建嘉12日表示,目前已掌握及封存這批違法商品,對於業者違反重大食安情節,將依食管法裁罰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緩,罰到業者破產為止,並將針對縣內大賣場過期商品流向一併查處,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

縣府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畜牧場登記的沈姓業者,與高雄某大賣場簽約回收廚餘及已逾期或不勘銷售之生鮮、冷藏、冷凍食品,但業者卻違法處理、包裝後,再銷售給下游業者, 11日同步搜索該畜場及下游業者,共封存涉違規產品230多公斤。

違法重新包裝的過期商品,主要銷往高屏地區13家早餐店及自助餐店,其中高雄地區4家,屏東地區9家,目前全案正由檢警調查中,違者將以違反重大食安情節,依食管法第15條及44條規定,裁處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緩,同時業者也違反廢棄物管理法第4條規定,也將立即併科300百萬罰款。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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