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警察因煉法輪功遭構陷 法院秘審阻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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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11月20日,黑龍江佳木斯的退休警察崔會芳遭當局構陷「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文件罪」一案開庭。法院以秘密開庭為由不讓家屬參加旁聽。便衣現場對準備參加旁聽的親屬錄像,引起家屬不滿雙方起爭執,引來很多警察和便衣對家屬施暴。

今年剛退休的崔會芳是一名警察,曾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過程中,被法輪功的法理、修煉者所表現出來的善良所感動,最後自己也成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因為她的身份特殊,被中共當局構陷以「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文件」罪名關押至今。

崔會芳案秘密開庭 當局不讓家屬旁聽還施暴

11月20日上午9點40分開庭,法院周圍布控了很多警察和警車。因辦案法官葛莉承諾法院會公開開庭,允許親友旁聽。因此崔會芳的很多親屬和親朋好友都到場等候。但法院卻以秘密開庭為由不讓崔會芳的任何家屬參加旁聽。

崔會芳親友被便衣抬扔到綠化帶裡的過程。(知情者提供)

11月20日,黑龍江佳木斯的退休警察崔會芳遭當局構陷「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文件罪」一案開庭。法院周圍布控了很多警察和警車。(知情者提供)

據崔會芳兒子劉暢介紹,法院稱這個案件不公開審理。他們跟法院交涉,曾得到過明確說法是公開審理。法警跟他們要相關文件。法院的走道上有很多警察,他們將家屬攆了出去。

法院外有便衣拿攝像機在對著前來參加旁聽的人拍攝,崔會芳的親屬詢問對方的身份、質問為何拍攝,對方回應自己不是法院、錄著玩。劉暢的大姐擋住他的鏡頭不讓他拍攝,便衣就喊法院裡的人出來,他们衝出來對家屬施暴,還把其中一個抓進去。

事後崔會芳的家屬前往佳木斯市中級法院投訴控告。對方拒絕接待,要家屬去區政府、區人大、紀檢等部門投訴。家屬還去了這些相關政府機構,被來回當皮球踢,各部門扯皮下交涉無果。

律師據理以爭 當庭申請要辦案人葛莉迴避

據辯護律師黎雄兵向大紀元記者介紹,庭審當中有很多違法的地方。本案的基本特點是:「中共當局利用這個所謂的『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文件罪』,對一個前司法警察進行迫害。迫害的原因是她認識到了從99年以來的這場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從而她走進法輪功的修煉。」

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提出要求司法鑑定,因為檢察院指控當事人持有的三份文件屬於國家機密,但辯護人經過閱捲了解後,認為不屬於國家機密,要求司法鑑定。但法院沒有採納律師的意見。

辯護人認為法院不能公正審理這個案件,所以要求法官迴避。上午10點左右休庭15分鐘,法官回到法庭宣布,經請示法院的院長,駁回律師的請求。「我們認為駁回沒有道理,這個案件上法官、合議庭已經喪失了中立性。整個案件的實體和程序沒有任何的公正性可言。」

律師認為,「這個局面是因為當事人非常特殊,曾是一名參與轉化和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一名勞教警察,後來她瞭解到事實真相、這場迫害的不正當性,被法輪功學員善良所感動,所以她也走入法輪功隊伍。她的這樣一個經歷和身世,激怒目前的司法當局,所以今天遭遇這樣一場審判。」

大紀元獲悉,庭審結束前崔會芳最後陳述说:「如果我的這樣一個經歷,能夠使今天參與迫害、打壓法輪功的司法人員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那麼我的這個遭遇,我認為是值得的。」她希望參與辦理這個案件的司法人員能儘快明白過來,停止迫害。

據知情者介紹,中共黑龍江省政法委「610」、國安廳、公安廳、司法廳、國家保密局;佳木斯市的政法委「610」、國安局、公安局、司法局、強制隔離戒毒所(原勞教所);佳木斯前進區公檢法等單位及相關部門均參與了崔會芳案。

律師黎雄兵最後表示:「檢察機關提出量刑三年的建議,我們認為當事人是無罪的,不應該有任何的刑期。我們希望這個案件得到公正的宣判。」

庭審從上午9點40分開始,到下午一點結束,擇日宣判結果。

庭審前律師閱卷遭刁難

庭審前一天,上午9:40左右,崔會芳的辯護人張科科律師去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閱卷,進入法院時遭到刁難,被法警要求安檢、出示身分證等,被張科科律師拒絕。

隨後張律師前往佳木斯巿中級法院準備投訴控告。上午11時法院裡很難找到人,張律師想到找信訪,同樣也沒人,並且不讓律師上樓,在一樓等。最後有人出面,要求律師提供文字材料。

聲援崔會芳反迫害 佳木斯百姓簽名控江

前不久,崔會芳的親朋好友以征簽的方式,在民眾中講述了崔會芳的經歷和法輪功真相。很多人為了聲援崔會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上簽字、按手印。

很多人為了聲援崔會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上簽字、按手印。(知情者提供)

案件簡要回顧

2014年12月17日,崔會芳到建三江前進農場現場聲援「建三江案」中被非法庭審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建三江當局動用大批警力,圍堵恐嚇當地民眾、前往辯護的律師和準備旁聽的外地公民,崔慧芳就是被當時劫持者之一,被要求登記身分證。隨後她就遭到警方的跟蹤監控。

2015年2月12日中午,崔會芳在家遭到劫持,並被抄走計算機、大法書籍、光盤等私人物品。因崔會芳的計算機中有三份佳木斯勞教所當時警察們共同「學習」的所謂「文件」,當局就以「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為由,對她非法批捕。她被一直非法拘禁在佳木斯看守所。

所謂的三份「機密」文件是:《關於轉發省委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抓緊對「全能教」滋事人員開展教育爭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省勞教局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做好全系統教育轉化工作》、《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積極應對新情況,全力做好教育轉化工作》。

辯護律師認為,這三份文件,系2013年黑龍江省的勞教工作會議與工作簡報,文件主發和抄送了省屬各勞教所、各司法局以及黑龍江法制報等司法和新聞單位,文件的接觸、知曉和掌握並不限於特定人員,且勞教制度已於2013年12月28日廢止,涉及勞教相關的國家事項,依法當不再屬於國家機密。#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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