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偷渡來美國也能直接獲得綠卡嗎?
【大紀元2015年12月11日訊】我們經常聽說從墨西哥邊境偷渡來美國的許多墨西哥人不能直接在美國獲得綠卡,而必須先回到墨西哥,再從美國領事館申請簽證回美國才能獲得綠卡;而同樣是從墨西哥邊境偷渡來美國的許多中國人,卻能留在美國直接獲得綠卡。這是為什麼呢?難道美國政府對待中國同胞比對待墨西哥公民更優惠嗎?其實並不是這樣的。
大衛是從母國墨西哥偷渡來的建築師,在德州已經擁有了自己的公司,並且娶了美國公民妻子和生育了兩個孩子。但在他妻子為他提出I-130移民申請並獲得移民局的批准信後,他的綠卡申請還是被拒絕了。去詢問理由時,移民局說他必須先回到墨西哥,再從那裡申請美國駐墨西哥領事館給他移民簽證,而且在離開美國前要先申請一個豁免。而同樣是從墨西哥邊境偷渡來美的中國東北張先生,來到美國後舉目無親,可是他在兩年內就獲得了美國綠卡。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區別呢?其實美國並不會對中國人比對墨西哥人更優惠。區別在於,張先生來自中國大陸,偷渡到達美國後,很快找律師幫他申請了政治庇護,而且面談順利通過。根據美國移民法,即使偷渡來的,只要有正當的理由和充足的證據,誰都可以來美國後申請庇護,並且不需要離開美國而直接在美國獲得綠卡。而大衛是從墨西哥偷渡來美國的,他並沒有正當的理由和充足的證據來申請庇護,即使他的妻子是美國公民,也不能幫他直接在美國申請綠卡。這是為什麼呢?就因為他是偷渡來美國的。
設想一下:如果大衛不是從墨西哥偷渡而來,也不是墨西哥公民,而是從中國或者北朝鮮偷渡而來的,那麼他還需要離開美國再去辦理移民簽證嗎?正確的答案是:如果他有申請庇護的理由和證據,那麼他就不需要離開美國,正如來自中國大陸的張先生,可以直接申請庇護並因此獲得綠卡。但是,如果他並沒有申請庇護的理由,那麼他即使和公民結婚了,也必須離開美國,再想辦法簽證回來。再進一步設想一下:如果大衛不是偷渡而來,而是合法入境,來到美國後黑下來兩年多了。他可直接在美國獲得綠卡嗎?即使他黑下來這麼多年了,正確的答覆仍然是:他可以直接留在美國申請綠卡,因為他娶了美國公民妻子和生育了兩個孩子。這是美國移民法INA第245(a)條的主要內容。所以,如果沒有理由申請庇護,那麼最好是不要偷渡來美國,而應該合法入境。
那麼,像大衛這樣偷渡而來、又沒有理由申請庇護的人,怎樣才能獲得綠卡呢?根據INA第212(a)條的規定,您可以先由您的美國公民配偶或者父母替您遞交I-130申請;等這個申請被移民局USCIS審批下來後,您要再給USCIS遞交一份豁免申請。獲得這個豁免後,您就可以安心地離開美國,回到母國,並在當地的美國領事館申請面談。一般來說,從您離開美國那天算起,您可在一個月內再回到美國,而不受移民局任何限制,包括三年和十年不許入美國的限制。要注意的是:在您離開美國回中國時,一要確保您以前沒有犯罪記錄,因為即使豁免的申請獲批了,但是只要您以前有刑事犯罪記錄,在領事簽證時,您的簽證申請就最有可能被拒。以上內容謹供參考,不作法律依據。
【編者注】田方中律師出人意料的辦案通過率和勝訴記錄歸功於他的知識、素養、技能、經驗和責任心。他擁有極為豐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經驗,同時精通于撰寫各類上訴狀,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田律師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方面碩士學位,曾任大學英語教師。他為人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他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急客戶所急,憂客戶之所憂,樂客戶之所樂。如有疑問,請聯繫田律師樓。達拉斯: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電話:(972)-978-2961;傳真:(817)-977-6831。休斯頓:6161 Savoy Dr., Suite 400, Houston, TX 77036;電話:(713)-559-2078, (832)-789-1997。網站:www.tianlawoffice.com;電郵: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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