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聖誕前 兒子欲將八旬老父趕出門

老人悔將房產信託給兒子 希望更改信託

【大紀元2015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 聖誕節前一天,就在溫馨祥和的平安夜之際,布碌崙一位孤單無助的老人不勝懊悔,當初將房產信託給兒子管理後,沒想到兒子和媳婦沒把老父看在眼裡,竟然請老父親趕快搬出去,他們是不負責照顧老人了。

原籍廣東新會的胡老先生,今年80多歲,育有一兒一女,太太已過世。胡老原本衣食無憂,名下有一筆不動產在布碌崙,因女兒有十多年沒聯繫,今年年初,他將房產辦了信託,交給兒子兒媳管理,他住到小房間,把大房給兒子兒媳住,滿心以為從此可與兒子一家共享天倫之樂,沒想到在聖誕前,兒子卻翻臉要他搬出去住,把胡老氣得冒火,昨天(12月24日)趕到聯成公所求助,說他要跟兒子打官司,連聲問「能否更改信託?」

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坦言,華人小區類似問題層出不窮,有些人為了省稅,或者為了領取聯邦救濟金和聯邦醫療保險,身邊只留下一點現金,提前將資產完全過戶到子女名下,最後卻遭子女棄養,「過戶房產回不了頭,現金更回不了頭」,落得人財兩失,晚景淒涼。「在美國不贍養父母、遺棄老人不犯法」,趙文笙說,因此一些子女羽翼豐滿後,將日漸衰老的父母棄之不顧,甚至不聞不問,並非罕見,成為一個社會問題。

也有老人辦理「生前信託」,將自己的財產移轉給受託人(通常是子女),使受託人名義上成為財產的所有權人,而老人名下沒有財產以後,就達到了領取政府福利的資格。信託是一種可以讓父母交出財產,卻仍可以繼續享有財產利益的一種制度,但是信託的模式有很多,有的將房產設定可撤銷的生前信託,如此「房產還可以回頭」,他還可以掌控房產,有的則不可撤銷。

胡老的兒子有沒有權力趕他走?他是否可以更改信託?長期從事白卡信託的王劭文律師表示,是否可以更改要看當初設立的信託是什麼性質的,原則上,可撤銷信託可以更改,不可撤銷信託不可更改。她建議胡老先生要找專業的律師了解自己所設信託的性質,是否可以更改以及如何更改?趙顧問也建議老人耐心等幾天,聖誕節日過後,再向專業律師諮詢。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