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欣:多次被迫害 許秀芬又被房山法院誣判2年
【大紀元2015年12月06日訊】2015年11月26日,大法弟子許秀芬被北京市房山區法院非法誣判2年,並處罰金4000元。
許秀芬是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人,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1999年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許秀芬堅定大法修煉,無懼邪惡瘋狂的迫害,用一顆純淨無私的心不停的呼喚著,希望更多的善良人明白「法輪大法好」利國利民的真相,因此多次被非法綁架迫害:1999年10月18日,許秀芬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3月16日,又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8月31日,被非法判刑1年;2008年4月9日,許秀芬被非法勞教兩年半,在內蒙古圖木吉勞教所受到酷刑折磨;2014年10月26日,許秀芬再次被綁架。
這次,許秀芬被非法關押房山看守所超過一年,屬於嚴重超期關押,房山公安局、房山看守所就在犯罪。2015年10月29日非法庭審當天被突然帶到法庭,未在三天前被告知,房山法院主審法官董傑也在違法。
2015年10月29日上午,房山區法院對大法弟子許秀芬非法開庭,許秀芬堅持認為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自己講真相無罪。劉連賀律師做了完全無罪的辯護,嚴肅的指出房山區檢察院對許秀芬的指控是一個錯案、假案,他從信仰自由無罪,政教分離、國際法與中國現行法律等方面,講明了法輪功在法律上與邪教沒有任何關係,即便是2000年公安部公佈的十四個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的名字,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許秀芬被誣判的直接犯罪責任人:房山區檢察院公訴人艾洋,房山區法院審判長董傑,陪審員張玉萍、婁淑菊,書記員張琳琳。房山區法院法官董傑,房山區檢察院公訴人艾洋,多次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在十月底已經誣判了四位大法弟子;在最近的十一月份對許秀芬、李才華、王樹祥三位大法弟子的三次非法庭審中,北京的胡桂雲律師、天津的劉連賀律師從不同角度連續做了無罪辯護,本性良知尚存的人都能聽的明明白白,於法、於理、於情,都不該使迫害再延續了。
中共邪黨迫害「真、善、忍」大法十六年,給中國社會帶來毀滅性的道德崩潰。大法弟子是善良的,放下一切利益慈悲救人,但善惡有報,天法威嚴,政法頭子周永康、軍隊頭子徐才厚、郭伯雄和610頭子李東昇惡報頻頻。今年5月至今,在全世界已經有近二十萬大法弟子及家屬向兩高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江澤民被繩之以法,中共邪黨滅亡的時刻隨時都會到來。
我們正告董傑、艾洋等公檢法人員認清形勢,不要一錯再錯。許秀芬被誣判2年,七十多歲的老父親在家中苦苦期待見到孝女,他多麼失望!但他不會對善良的女兒失望,不會對正義失望,他只是對這樣的政府、這樣的法院、你們這樣的缺德無智的法官失望而已。也不要為自己的枉法、胡作非為找藉口,不要「拿著雞毛當令箭」,法官、檢察官依法辦案,法是什麼?什麼法是你的依據?《憲法》有沒有說法輪功是x教?《刑法》哪條說法輪功是x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也沒有提法輪功。律師們一次次的明確告訴你們:法輪功與邪教沒有關聯性!這是問題的關鍵。江澤民的話、《人民日報》的文章、哪個部門單位的決定、通知,都是「雞毛」不是「令箭」,說老百姓不懂有可能,你們是法官、檢察官,是懂法的,你們裝不知道,將來可是要付出代價的,判決書你來簽字,你誣判了好人,終身要追究你的責任的,誰也代替不了你的罪責。
下一個是王樹祥,還沒有判決,你們怎麼對待?九十多的老岳父在煎熬中盼望著賢婿的快快早日歸來,他還需要等多長時間?他還能等多長時間?古人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歷史的今天,善惡之間,每個人都在自選。希望你們,董傑、艾洋等所有大陸的公檢法人員,找到自己的良心本性,真正的依法辦事,以實際行動來悔罪、贖罪,為自己與家人的未來負責,大法在救人,包括已經犯了大罪的你們,珍惜這稍縱即逝的萬古機緣吧!
責任編輯:任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