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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補充文件 華人入籍加拿大被拒

加國移民部:只提供護照和出入境記錄 不足以證明達到居住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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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已過不惑之年的中國移民趙先生在加拿大申請入籍被拒。移民部的理由是他只提供護照和出入境記錄報告,這不足以證明他達到了居住期要求。趙先生隨後上訴失敗。

以留學生身份來到加國的趙先生,在加拿大6年後移民成功,又在3年後申請入籍加拿大。加拿大移民部發現他的新舊護照之間有時間上的斷層,要求他補充文件。不過,趙先生拒絕移民部的要求,也沒解釋原因。法官認為他申請入籍失敗是合理的。

*事情經過如下

加國法院文件稱,2004年8月,中國公民趙先生來加拿大留學。

2011年2月,他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2014年8月,他提交了入籍申請,自稱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間住在加拿大。

2015年2月,當時43歲的趙先生參加移民部面試。移民部要求他補充文件,比如租賃協議、房貸文件、工作證明等。

移民部表示,如趙先生未在30天內補充文件,又沒有合理的解釋,移民部就會認為他放棄入籍申請。

趙先生馬上要求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出一份出入境報告(ICES Report)。這份報告顯示,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間沒再進入加拿大。

2015年4月,趙先生向移民部遞交了出入境報告和護照。護照顯示,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間沒離開加拿大,也沒再進入加拿大。他不想提供其它文件。

2015年5月,移民部最後一次提醒趙先生:如果他不能在30天內補充文件,又沒有合理的解釋,移民部就會關閉他的入籍檔案。他馬上告訴移民部,他提供的文件很充足,不需要補充文件。

2015年7月,移民部關閉了趙先生的入籍檔案。

法官Michel Shore近日作出裁決:趙先生上訴失敗。他的入籍申請被拒是合理的。法官的理由是他的護照和出入境報告不足以證明他曾住在加拿大。他的新舊護照之間有時間上的斷層,所以移民部要求他補充文件是合理的,他應該提供更多文件。 然而,他拒絕了移民部的要求,又沒有合理的解釋。

*如何證明住在加拿大?

如何證明自己住在加拿大?加拿大專業移民顧問協會(CAPIC)的全國秘書、註冊移民顧問何栗(Deepak Kohli)告訴《大紀元》,入籍申請者只遞交一份或兩份文件不夠,需要提供更多文件,提供的文件越充足,越能順利入籍。

移民部承認的文件包括有效的護照和旅行證件(Travel document)、過期的護照和旅行證件、租賃協議、房貸文件、工作證明(比如雇主的信)、讀書證明(比如學校成績單)、稅務局的評估報告(Notice of assessment)、信用卡帳單、銀行記錄等。

除了提供以上文件,移民顧問還建議可以提供醫療記錄、義工證明和手機帳單。

擁有13年經驗的移民顧問何栗說:「我們每次用健康卡的時候,安省衛生廳都有記錄(Personal health claim summary)。比如,某人拿健康卡去加拿大的一間診所看病,這間診所隨後會要求衛生廳的醫保計劃(OHIP)付錢。入籍申請者可要求衛生廳提供這份記錄,從而證明自己曾住在加拿大。」

何栗還說,入籍申請者可以向移民部遞交義工證明,比如他在某年某月在學校做義工。校方代表往往很願意證明他做過義工,願意給移民部寫信。哪怕他只做了一小時義工,也沒關係,這封信能證明他當時住在加拿大。另外,電話帳單也能證明他曾住在加拿大。

渥京加大公民申請欺詐打擊

出入境記錄申請量大增

(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近年來,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出入境記錄(Travel History Reports)申請量大幅上升。CBSA國會年度報告數據顯示,2014~2015年期間,CBSA共處理4,050起出入境申請記錄,比上年上升近50%,比2010~2011年的僅159件更是遠遠高出。

出入境記錄,以前是CBSA對入境旅客的入境記錄,包括旅客姓名、入境日期、入境海關和護照號等信息,現在出境至美國的外國旅客的出境信息也進行記錄。許多人申請CBSA出入境記錄,主要因申請公民或更新楓葉卡時需證明自己在加居住時間。

*出入境記錄申請逐年增

目前規定是,永久居民5年間必須在加住滿2年才能保住永居身份,6年間必須住滿4年才能申請公民身份,但自由黨政府打算將公民申請居住時間改成5年間住滿3年。2011年在前保守黨移民部長康尼主導下,加拿大移民與公民部加大移民欺詐打擊力度。國家郵報報導,僅2012年1年時間,移民部就發起了1.1萬件調查,其中取消了3,100人的公民身份,其中近半涉嫌居住時間欺詐。

數據顯示,2011~2012年期間,CBSA共收到317起出入境記錄申請,比上年翻倍,在接下來的1年又猛增至1,183起,此後逐年上升,申請量超過過去3年內所收到的其它記錄申請量總和。康尼說,這一申請量大增,可能和公民申請欺詐直接相關,但CBSA無法確定甚麼原因導致申請量大增。加拿大移民難民暨公民部(IRCC)發言人在郵件聲明中說,IRCC並不要求公民申請人提交出入境記錄。

出入境記錄申請量大增,CBSA處理成本卻並未相應大增。數據顯示,CBSA在ATI申請處理上的支出成本,2011~2012年期近130萬,2012~2013年不到80萬,2013~2014年150萬。去年CBSA不再分別報告資訊公開法與隱私法下的信息申請處理支出,去年ATI與個人信息申請處理支出總計近500萬,比2011~2012年的410萬上升。

*移民律師的謹慎

由於出入境記錄申請量太大,18個月前,CBSA不得不專門在網站上公布通告,提醒人們哪種情況下無需申請出入境記錄,申請公民和續永居身份的人,只需在申請表中「是否允許IRCC代表其要求CBSA提供記錄」(authorizes IRCC to collect the report from CBSA on their behalf)欄中打勾即可。

但多倫多移民律師貝利西莫(Mario Bellissimo)說,他經常代表客戶要求CBSA提供客戶出入境記錄,為的是在幫客戶提交申請文件時,確保客戶文件中關於其在加居住時間無欺詐嫌疑。過去幾年,聯邦政府還加大了不良移民中介打擊力度,提出數十起指控,因此律師在提交文件前,必須做好所有盡職調查。

IRCC發言人Remi Lariviere說,IRCC非常關注公民申請欺詐,會繼續進行調查。 #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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