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樂陞案不法獲利40億台幣 立委指中資涉入
【大紀元2017年01月24日訊】台北地檢署1月24日偵結樂陞案,起訴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痛斥許金龍不思正途,結合作手牟圖私利,不法獲利逾40億元(新台幣,以下同),建請法院判處其30年徒刑。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說,收購案背後明明是中資,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卻以日資放行核准,除須追究其行政責任外,中資查核機制也要全面檢討。
樂陞案不法獲利40億台幣 許金龍求刑30年
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樂陞案,依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其中許金龍犯下7大犯罪事實,包括「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回售TP、密約背信」「偽發CB、套利控股」「百尺竿頭、詐偽收購」「操縱股價、牟取私利」「挪用資金、侵占款項」及「隱匿關係、財報不實」,許金龍遭求刑30年。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說明起訴事實指出,許金龍被控以「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先後辦理5次私募,卻以實質掌控的紙上公司為虛偽的「策略性投資人」,並隱匿參與私募,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不實公告,而取得時價的八成的樂陞公司私募股票;接著利用投資大陸兩家公司的機會,以個人身分與交易相對人簽密約,以時價安排出售部分樂陞公司的私募股票套利,不法獲利逾39億元。
許金龍後來簽下密約,將大陸其中一家公司回售,使樂陞無法收回應有款項,涉及背信;許金龍安排證券公司發行樂陞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後,出具不實公開聲明,隱匿詢價安排圈購人頭,再承接私下轉售配合拆解為CBASO(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與選擇權),以高度財務槓桿,以極低成本套利控股。
張介欽說,許金龍以「日資為名、陸資為實」,並以百尺竿頭公司的名義,虛偽公開收購樂陞公司股權,在公開收購消息成立明確後,以人頭買賣樂陞股票,以內線交易的方式獲利逾1,518萬元,再趁交易活絡表象時,誘使其他投資人買進,以多次相對成交方式,操縱股價及牟取私利。許金龍另挪用資金、侵占樂陞公司款項350萬元,也在出售三款遊戲軟體給其它公司時,隱匿關係人交易,涉及財報不實。
檢方表示,知名炒手、已改名楊智的楊瑞仁則認罪吐出不法所得320萬元。另外台灣籍林姓被告、大陸籍王姓被告、日本籍樫埜等3人被通緝;獨董尹啟銘、陳文茜及李永萍涉犯證交法部分,另案偵辦。
檢方指出,許金龍從出售私募股票、內線交易、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套利及侵占樂陞公司款項所獲的犯罪所得共計40億7,023萬8,446元,以及葫蘆公司名下的私募股票1,700張,均為許金龍實質所有,建請法院依法沒收。檢方指出,許金龍飾詞狡辯,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30年徒刑,被告謝東波、林宜霖,偵查中坦認全部犯行,供出犯罪事實經過,以利追查其他正犯,建請法院減輕其刑,被告楊博智坦認犯行,繳交不法所得320萬元,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樂陞案偵結 責任未釐清引自救會不滿
樂陞自救會總召集人陳德輝表示,檢調這次焦點只放在許金龍一人身上,顯然未做較大範圍的調查,包括投審會、中信金、中信銀及金主等的責任均沒有清楚交待,其中有很多疑點,讓樂陞的投資人很失望,投資人已喪失信心。
陳德輝指出,一家資本額僅5,000萬的百尺竿頭公司為何能審核通過一個這麼大的併購案?在去年8月19日至22日間,中信銀因國際匯款時間延誤未告知投資人,已涉及證交所第20條不宜隱匿使人誤信的疑慮,這些問題的責任歸屬都應該進一步釐清。
樂陞案 黃國昌:全面檢討中資查核機制
黃國昌今天在臉書上發文表示,依檢察官的調查結果,顯示這的確是一起證券詐騙案,當初他所提出的諸多質疑,也符合起訴的犯罪事實;法律罪責留待審判結果,但收購案背後明明是中資,投審會卻以日資放行核准,「目前的查核機制,可謂徒具形式,根本沒有發揮把關的功能」。
黃國昌表示,除了必須追究相關行政責任外,整個中資查核機制也必須全面檢討,否則以中資偽裝外資而嚴重破壞台灣金融市場秩序的不法事件,未來將繼續發生;投保中心也應加快腳步,查扣相關被告的財產,積極求償,為受害的投資大眾討回公道。
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表示,2016年8月他接到樂陞案檢舉時,驚訝到不敢置信,經仔細查證後,立刻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置。面對行政單位的消極不作為,他公開指證與監督,要求司法機構務必將騙徒繩之以法。
趙天麟說,他踢爆事件初始,許金龍還試圖藉嘲諷與抹黑來轉移焦點,但他不為所動,繼續揭發,並予以提告。並在金管會主委李瑞倉上任後,協助受害股民督促金管會達成與中信金的5億元賠償和解;另一方面,與國外金融專家研究修法改善台灣的投資環境。趙天麟說,他心疼的是遭惡意詐欺的股民,願許金龍事件是台股最後一件詐欺案,將努力打造一個友善的資本市場。#
責任編輯: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