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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殺警兇犯 判終身監禁無假釋

殉職警察霍德(Randolph Holder,左)和兇犯霍華德(Tyrone Howard,右)。 (大紀元合成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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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兩年前在曼哈頓東哈林(East Harlem)槍殺警察霍德(Randolph Holder)的兇犯霍華德(Tyrone Howard),星期一(4月3日)在曼哈頓刑事法庭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2015年10月,霍華德在東哈林與毒販發生槍戰,事後偷了別人的自行車逃走。當警察霍德與搭檔趕到現場並與霍華德遭遇時,霍華德拔腿逃跑,並朝警方霍德頭部開槍,導致後者死亡。當時警察霍德只有33歲,兇犯霍華德30歲。案發後,霍華德被控一級謀殺、搶劫和非法持有武器,他在上個月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

在宣判時,法官表示霍華德「極其危險」,所以判他終身監禁,不準假釋。在宣判的時候,約有100名警察出席擠滿了法庭,霍德的父親也在現場,他形容霍華德是個「野獸」。◇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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