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5月17日訊】原訂於6月1日起試辦1年的菲律賓國民赴台免簽證措施將延後開辦,確切實施日期,將於9月間再擇期公布。在此之前,有條件免簽證入境台灣的條件將進一步放寬。
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今天根據外交部的指示,宣布延後開辦對菲免簽措施事宜,並稱此舉是為尋求行政作業的周延與協調程序的完備。
對菲免簽證措施旨在推動「新南向政策」,並增進兩國經貿、觀光、文化等各項領域的合作與交流,以進一步提升雙方人民的相互瞭解與友好關係。
駐菲代表林松煥向中央社記者強調,這是代表處的優先工作計畫之一,他將盡力完成此項工作計畫。
林松煥說明,此案之所以延後實施,主要考量是為確保免簽配套系統完備,安全無慮,未來運作順暢,並提供菲籍旅客更為順暢的入出境通關便利,這項雙贏互利的政策,方向沒有任何改變。
為增進台灣與新南向目標國家的交流與往來,中華民國政府去年8月1日起已針對菲律賓採行多項簽證放寬措施,並自同年10月7日起將菲律賓納入適用電子簽證方式申請赴台。
這次試辦菲律賓國民赴台免簽證措施雖延後實施,菲律賓國民仍可利用現行的簽證便利措施,申請赴台觀光或旅遊。
林松煥說,在免簽證措施開始辦理前,外交部決定進一步放寬菲律賓旅客在「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系統」申請「旅遊入境許可憑證」(TravelAuthorization Certificate,TAC)的資格,自本年6月1日起,加列菲律賓旅客持有中華民國(台灣)過去10年內所核發的簽證或居留證者,亦得適用申辦上述TAC入境台灣,但簽證註記為FL、X、居留證註記為外勞者除外。
他相信,這可大幅增加適用有條件免簽證入境台灣的菲律賓旅客人數。
關於目前菲律賓國民赴台的相關簽證措施,可參閱駐菲律賓代表處網站http://www.roc-taiwan.org/ph。(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