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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春橋田違規產品 竹市下架5品項

新竹市衛生局4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知,針對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竹市的4家下游業者進行稽查,下架5項、30包違規產品,共計10.76公斤,並要求業者立即辦理退貨。(新竹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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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5日訊】新竹市衛生局昨天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知,針對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竹市的4家下游業者進行稽查,下架5項、30包違規產品,共計10.76公斤,並要求業者立即辦理退貨。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知,該局5月3日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配合高雄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查獲轄區業者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將逾期食品原料分裝成「健康即食腰果」、「自然健康杏仁果(生)」、「純原蔗黑糖粉」、「純原蔗黑砂糖」、「健康即食杏仁果」、「自然健康燕麥片」及「光中杏」等7項產品,並重新打印延長有效日期後再販售。

竹市衛生局表示,稽查小組人員接獲通知立即前往轄內4家下游業者查核,下架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違規產品,包括健康即食腰果250克裝共4包、自然健康杏仁果(生)250克裝共6包、純原蔗黑糖粉454克裝共10包、純原蔗黑砂糖454克裝共6包、健康即食杏仁果250克裝共4包,總計5品項共30包,計10.76公斤。

新竹市衛生局4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知,針對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竹市的4家下游業者進行稽查,下架5項、30包違規產品,共計10.76公斤,並要求業者立即辦理退貨。(新竹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若有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知所在地衛生局。

衛生局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如經查證販售逾有效日期原料或產品屬實,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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