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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橋田號稱商品有機 實則過期9年食品賣民眾

新竹市衛生局4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知,針對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竹市的4家下游業者進行稽查,下架5項、30包違規產品,共計10.76公斤,並要求業者立即辦理退貨。(新竹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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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5日訊】台灣號稱最大有機原物料商春橋田涉改標賣過期9年食品,食藥署5月4日表示,春橋田及台灣有機公司涉嫌將逾期食品原料分裝,並重新打印延長有效日期後再行販售。新北市衛生局5日表示,稽查違規產品至4日下午5時止,已下架11公斤。新竹市衛生局則表示,已下架10.76公斤違規產品。

食藥署4日表示,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3日配合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並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等單位,到春橋田及台灣有機公司營業處所及製造加工場所同步進行搜索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涉嫌將逾期食品原料分裝,並重新打印延長有效日期後再行販售。

食藥署說,這2家公司是同一負責人,該公司在製造加工場所的報廢區內儲放大包裝黑糖、燕麥、杏仁果等多項逾期食品原料,場內員工坦承使用報廢區逾期食品原料,再予以分裝製成「純原蔗黑糖粉」、「純原蔗黑砂糖」、「健康即食腰果」、「健康即食杏仁果」、「自然健康杏仁果(生)」、「自然健康燕麥片」及「光中杏」等7項產品,當日封存涉嫌違規原料及製成產品達31項、約29公噸。

高市春橋田公司專門進口有機堅果類製品,遭檢方查獲涉販售改標過期杏仁片。(圖為春橋田公司販售之杏仁)(春橋田公司網站商品型錄)

據中央社報導,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過期原料中以一項杏仁原料過期最久,早在2008年8月就過期。至於違規商品是否流入連鎖有機商店;劉芳銘表示,不排除有流入連鎖通路,但因產品外觀看不出來商品有問題,下游廠商也是無辜,關鍵是公布有問題的產品照片,讓下游商店和消費者可以退貨。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科長楊千慧說,估計產品流入下游業者,但市佔應有限,且可能是中小型商店和宅配通路。食藥署已要求違規產品不得販售並應下架,民眾如果有購買到相關產品,請勿再食用,並可詢問退費事宜。

新北市衛生局5日表示,4日下午接獲高雄市衛生局通報後,立即查察新北市11家下游業者,除1家已歇業,其餘截至4日下午5時總計下架11公斤(純原蔗黑糖粉2.3公斤、純原蔗黑砂糖4.1公斤、自然健康燕麥片0.8公斤、健康即食腰果3.8公斤),將持續監督下架回收情形,保障民眾飲食安全。

台號稱最大有機商爆黑心 過期9年食品賣民眾
新竹市衛生局4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知,針對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竹市的4家下游業者進行稽查,下架5項、30包違規產品,共計10.76公斤,並要求業者立即辦理退貨。(新竹市衛生局提供)

新竹市衛生局表示,稽查小組人員接獲通知立即前往轄內4家下游業者查核,下架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違規產品,包括健康即食腰果250克裝共4包、自然健康杏仁果(生)250克裝共6包、純原蔗黑糖粉454克裝共10包、純原蔗黑砂糖454克裝共6包、健康即食杏仁果250克裝共4包,總計5品項共30包,計10.76公斤。

食藥署表示,為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食品業者本於自主管理,針對違規產品應於5月6日前完成下架不得販售,食藥署將責成並督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移請產品下游業者所轄衛生局協助儘速完成後續回收作業。

食藥署表示,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之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並可復依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應遵守本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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