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退休廳官搞權色交易 落馬牽出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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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08日訊】8月7日,中共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前副巡視員劉會和(副廳級)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罪」被提起公訴。同時,劉會和的專職司機彭某在近期獲刑。彭某被指利用劉會和的權力,非法收受請託人財物。

2013年2月至2015年3月,劉會和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2015年3月,劉會和退休。2016年2月26日,劉會和被調查。2016年6月30日,劉會和被「雙開」。

劉會和被指控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之便低價購房侵犯集體利益,違規發放、領取補貼,長期向服務對象借用車輛;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搞權色交易;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夥同他人收受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等問題,已涉嫌犯罪。

劉會和被調查後,2016年3月29日,已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徵地拆遷處二科科長的彭某亦被調查。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彭某的判決書。彭某被判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據澎湃新聞報導,彭某被指在2011年至2013年任劉會和專職司機期間,與朱某、劉某利用劉會和的職權,收受請託人財物4次,共計人民幣70萬元,其中彭某分得贓款人民幣24萬元。

報導稱,在這起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中,有三個關健人物,分別是劉會和曾經的司機彭某、侄子劉某及劉會和的兒子朱某。

據查,2011年下半年,劉會和侄子劉某想在婁底漣源市國土資源局接一個地勘項目業務,通過彭某找到該局局長吳某,最後內定劉某中標。劉某又將此項目轉給黃某。事成後,黃某給劉某25萬元,劉某分給彭某1萬元現金,並將一台現代二手車作價4萬元送給了彭某。

判決書顯示,有人想攬工程不找劉會和本人,而是找彭某出馬,連下屬局的局領導也得給面子,他們甚至可以內定工程項目。而拿下工程的人並不施工,一轉手就把「轉讓費」給賺了,彭某從中分贓。

2012年7、8月份及2012年下半年,彭某便分別引見劉會和的兒子朱某給婁底雙峰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羅某、漣源市國土局資源局局長吳某,朱某、彭某順利拿到工程項目後,轉給他人施工,從中賺取「轉讓費」。

湖南是江派的利益地盤。中共十八大以來,湖南官場先後兩次被中紀委巡視,被指查處傳媒系統腐敗問題不夠等問題。這期間,有大批官員落馬。#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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