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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引渡律師分析孟晚舟案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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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余天白溫哥華報導)「華為公主」孟晚舟已成功獲得保釋,而其是否將被引渡、何時被引渡已成為全球華人關注的下一熱點。《大紀元時報》邀請到曾接手多國引渡案的溫哥華資深律師,為讀者詳解孟案的下一步法律走向,並解答華人對此案常見的法律疑惑。

12月1日,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華為創始人之女孟晚舟在溫哥華機場轉機期間被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逮捕,消息震動全球。12月7日,孟晚舟保釋聆訊開庭,庭上首次公布其被捕原因——美方指控孟欺詐美國銀行、隱瞞與伊朗交易的星通公司(Skycom)實為華為所控之事實,導致美國銀行因與華為進行金融交易而觸犯美國的伊朗制裁令。

經過三日聆訊,孟晚舟在本週二(12月11日)以價值千萬加元的保釋金、擔保金和24小時監控等16個條件獲得保釋。美方則須在2019年1月8日之前正式向加方提出引渡請求。

孟晚舟案法律走向

在美國正式提出引渡請求後,孟晚舟案將如何走向?溫哥華資深律師布魯克‧馬特蘭(Brock Martland)對大紀元表示,加拿大司法部長在接到引渡請求後會決定是否批准請求、執行引渡,而司法部長做出決定的首要考慮因素之一是涉案行為在加拿大是否同樣構成犯罪。馬特蘭的團隊曾接理美國、菲律賓、捷克、澳大利亞等國向加拿大請求引渡的案件。

「司法部長面臨的問題是:如果同樣的行為發生在加拿大,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構成可判2年以上刑期的犯罪?」馬特蘭說。

加拿大檢方律師在孟晚舟保釋聆訊中指出,美方所控的孟晚舟行為在加拿大法律中等同於欺詐(fraud)。

除檢視被控行為本身是否構成罪行外,馬特蘭表示,加拿大方面也會根據引渡請求國提供的證據、以及被引渡者是否能獲得公正人道待遇等因素考量是否批准引渡請求。若加拿大司法部長拒絕引渡請求,孟晚舟在加國的引渡流程和保釋期將就此結束,重獲人身自由,但仍可能在他國被重新逮捕、被美方要求引渡。

若加拿大司法部長批准引渡請求,且被引渡者不提出上訴,數月內便可被引渡到請求國。「但如果決定窮盡上訴手段、盡全力反抗,這個過程可能會拖好幾年。至少有一個引渡案持續了超過十年。我不認為這個(孟晚舟)案子會持續這麼久,但有些案子確實會拖上很久很久。」馬特蘭說。

馬特蘭透露,孟晚舟所聘請的律師大衛‧馬丁(David Martin)對引渡法深有研究,也曾經手一些著名的引渡案件。

孟晚舟人權是否受侵犯?

孟晚舟在溫哥華被捕後,中國駐加拿大使館表示「堅決反對並強烈抗議」,並稱其被捕事件是「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馬特蘭對此表示:「雖然對任何一個人來說,被逮捕而面臨指控或引渡都是非常不愉快的事情,但這樣的事在加拿大每天都在發生,我們對此有一套規則。如果你能夠在法庭面前經過一套程序,而且這套程序是公平的,雖然你可能對此不高興,但這不一定意味著你的權利遭到侵犯了。」

加國-他國引渡條約

加拿大依美加引渡條約逮捕孟晚舟,被中方在新華社社論中抨擊為「唯美國馬首是瞻」。馬特蘭表示,加拿大與其他國家簽署的引渡條約基本均為雙邊互惠條約,若加拿大單方不遵守條約、拒絕逮捕孟晚舟,便須承擔對方國同樣違約、拒絕幫助加拿大逮捕加國罪犯的風險。

「簡單的說,兩個(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向對方說:我們會把壞人抓住,遣送給你們;你們也要把壞人遣送給我們。」他說。

加拿大目前與美國、墨西哥、菲律賓、南非和大部分英聯邦國家簽有引渡條約,與曾為英國殖民地的香港也有引渡條約,但目前與中國大陸沒有引渡條約。◇

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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