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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菸草產品執照 擬延長申請期

7日市議會消費者事務與商業許可委員會委員投票通過新提案Int.No.965A,延長申請零售菸草相關產品時間。 (玉凌格/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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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玉凌格紐約報導)2017年8月Local Law 146由市長簽字生效,要求販賣菸草相關產品,包括電子煙的零售商家需重新申請許可證才可營業,但由於部分商家不清楚法規或手續不齊全,還沒有完成申請程序。7日市議會消費者事務與商業許可委員會委員投票通過新提案Int.No.965A,主張延長申請時間,讓尚未申請的商家儘快補足手續,以免受罰。該提案在立法實施後,零售商得有60天時間進行申請動作。

市議員陳倩雯表示去年通過該法後,很多零售商還不知情,販賣菸草產品也須取得牌照才可販售,就逾期沒申辦。但顧及商家利益,不讓他們因違規而受罰,現在通過新法案,給予零售商多點時間去補辦申請牌照。

Local Law 146的主要規定包括:(1)若要銷售香菸或其它菸草相關產品,需要取得紐約市消費者事務局(DCA)發放的菸草零售商登記許可。(2)販售菸草或香菸零售商登記許可證,每兩年的更新費為110美元。(3)紐約市將停發新的香菸、菸草零售執照,直到每個社區委員會內有執照的零售商數額,減少到低於當前數量的一半,才重啟新照申請,但配額將維持在低於現行菸草零售商的一半。(4)藥房(Pharmacies)不得售菸,全市藥房的菸草零售許可執照在2018年到期後,將不再予以更新。另外銷售電子煙零售商也需取得零售執照方可營業販售。◇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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