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5589餘萬 山東廳官劉士合獲刑15年
【大紀元2019年09月10日訊】山東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劉士合,今天(9月10日)上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劉士合被指控一路貪腐17年,受賄5,589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劉士合除了被判刑15年,還被罰款40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及受賄房產出售所得收益被沒收。
劉士合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2001年至2018年,劉士合先後利用擔任中共濱州市委常委、鄒平縣委書記、菏澤市政府副市長、市長、萊蕪市委書記、東營市委書記、山東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30個單位或個人,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項目招標、政策扶持、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或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89.893262萬元。
上述指控顯示,現年64歲的劉士合,從擔任鄒平縣委書記起,一路貪腐17年;即使2015年從東營市委書記退居「二線」、轉任山東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後,還繼續貪污。
2018年6月劉士合落馬,同年12月被「雙開」。當時的通報,除了收賄外,劉士合還被指搞團團伙伙、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對抗審查;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從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民間借貸活動,搞錢色交易等。
劉士合還曾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明慧網列入「惡人榜」。據「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2007年5月2日的《追查山東省濱州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的通告 》顯示,劉士合對法輪功學員董冠芳被迫害致死事件負有責任。
明慧網2018年12月20日報導,劉士合緊追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修煉者抄家、罰款、掠走法輪功學員的家庭財產、實施酷刑。
1999年7月至2004年左右,劉士合擔任鄒平縣主要領導期間,鄒平縣27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非法勞教,一人被非法判刑。2005年11月,鄒平縣委縣政府下發紅頭文件——開展爭創所謂「五無縣」活動的實施方案及考核標準,採取監控、巡查等手段舉報講法輪功真相的修煉者。
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劉士合任菏澤市任副市長,後任副書記、市長期間,2009年8月29日,菏澤市警察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勒索。
其中,菏澤市單縣法輪功學員李清女士,被綁架後遭非法判刑6年,被送往山東女子監獄迫害。李清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警察不許家人探視,說菏澤市「610」(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機構)和公安局把她視為重點。
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劉士合任東營市委書記期間,據不完全統計,僅明慧網報導的山東東營和勝利油田法輪功學員2013年被迫害的有50多人,其中5人被非法判刑,44人被綁架、抄家、勒索錢財、劫持洗腦班迫害或被迫流離失所。2014年在東營地區暨勝利油田的法輪功學員中,至少14人被綁架、抄家;范志勇被非法判刑6年,張貝被非法判刑3年,孫玉霞被非法判刑3年半、監外執行;油田高工游雲升走出監獄黑窩後仍遭到當地「610」的迫害。#
責任編輯:蕭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