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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訊】蒙特利爾一中文報紙近來突然大肆攻擊“法輪功”,曰之“言論自由”。于是當地法輪功學員約100多人聯名狀告該報誹謗罪。一時間華人社區議論紛紛,結果是魁省法庭在最后裁決前三次頒發禁止令,禁止該報繼續發布任何有損法輪功的文字。
縱觀半個世紀以來,要求“言論自由”者向來都是中國大陸的民眾、學者,皆因大陸歷次“運動”多以鎮壓“言論”异己者為特征。近期尤以鎮壓法輪功最為瘋狂殘酷。至于在加拿大,則從未听聞要求“言論自由”,乃因國人從未感覺“言論不自由”。某報如此強調“言論自由”是因為加拿大法庭對其頒發了禁止令。
加拿大為世界人權表率國,享有極高言論自由聲譽,為何此次加拿大法律禁止該報發表攻擊法輪功言論?
法庭的陳述是:保護公民名譽及人身權益。
含義是極其明确的,當某种言論“自由”到傷害他人時,是被禁止的,那么其實質,法庭禁止的是該報的誣陷攻擊文字。
其實,在鎮壓法輪功事件上,所用的“言論”已“自由”的似乎太過份了,大陸政權所廣為宣傳的有“自焚,自殺,破坏家庭,殺親人…”,不一而足。一系列的罪名“自由”地加到法輪功頭上。而中國歷次整人運動的特點往往是文字先行,暴力隨后。當年一篇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跟隨著就是一場文革浩劫。此次迫害法輪功更為典型,全國上下大肆宣傳揭批后,殘酷的人身迫害在全國范圍內開始。至今成千上万的法輪功民眾失業失學,流离失所,無數家庭被拆散,無數的人進監獄,目前僅被關押在勞改營的既有十万之眾。
在如此肆意的迫害下,眾多法輪功學員有無“言論自由”呢?
在北京的信訪辦公室,近二十万陸陸續續和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被逮捕并投入監獄。上訪人員是想說自己修煉的經歷,告訴政府法輪功是好的,結果不僅言論無自由,人身安全亦無保證。信訪之路被斷后,法輪功學員開始去天安門廣場和平請愿,他們只是說“法輪大法好”,等待他們的是電棍牢獄与酷刑,他們有“言論自由”嗎?
如果不是全世界范圍一片聲浪呼吁停止迫害法輪功,身處中國大陸的法輪功民眾們將會更艱難。事實上,千千万万的人每天都面臨生命危險。
在這种環境下,蒙特利爾該華人報紙連篇累牘地看法构陷法輪功的文章,真不知其如此“言論自由”一番,又有多少大陸法輪功民眾將被進一步迫害?勞改營中又將增加多少修煉人的名額?該報所謂的“言論自由”蘊伏的殺机中充滿了血腥气,更何況此報刊發的誣陷文章与中國大使館散發的攻擊材料一模一樣,而且在刊發文章后不久即被大陸報界報道,以此證明“加拿大也在鎮壓法輪功”。种种現象使人不得不疑惑:究竟該報有何特殊使命?該報在明知法輪功被迫害事實真相的情況下還要有意去重复謊言?
建議該報紙錯就改,不必固執一時行為。自古以來善惡有報為常理。而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例不乏,為人應該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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