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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匯豐銀行位於新加坡一家分行的一名客戶服務人員,涉嫌在五年內騙取銀行多達五千六百萬港元,被當局控以一千四百一十五項欺騙罪名,相信是新加坡歷來被控最多項罪名的刑事案被告。若所有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接近一萬年監禁。
■最高可判囚近萬年
被告是三十九歲的鍾士偉(譯音),案發時於新加坡匯豐銀行東陵分行任職。他涉嫌於一九九七年三月至今年一月期間,多次偽造提款單,從銀行的美元國外同業帳戶(NostroAccount)提取多達七百二十萬美元(約五千六百萬港元)據為己有。
他所面對的千多項控罪內容相似,只是涉及的款項不同。其中,第一項控罪指他於今年一月十八日,呈上提款單給銀行的出納員,讓對方相信他是代銀行客戶提取五萬新加坡元(約二十一萬港元),銀行於是從美國帳戶支出這筆錢。
■偽造單據稱代客提款
一千多項欺騙罪若成立,每項可判監禁七年,另加罰款。
被告自上月二十四日第一次出庭應訊後,一直還押警方看管。他昨天被加控八百多項罪名後,法官准許他以一千萬新加坡元(約四千二百萬港元)保釋外出,但要交出護照。
新加坡匯豐銀行的發言人表示,案件已交警方處理,無法透露更多詳情。不過,她向銀行客戶保證,他們的錢不受這次事件影響。
鍾士偉的代表律師表示,匯豐銀行已循民事起訴其當事人,而與鍾同在匯豐任職行政人員的妻子亦暫時被停職﹕「銀行叫她(鍾妻)暫時不用上班。她一直與警方充分合作。」銀行消息指兩夫妻不在同一間分行任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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