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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訊】教育部公布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近兩年來,台灣地區平均每名國中國小學生使用政府教育經費,國小部份排行前五名的是澎湖縣、台東縣及台北市、花蓮縣和嘉義縣,在國中部份,排行前五名的則是澎湖縣、嘉義市及基隆市、台北市及嘉義縣。
教育部今天公布,台灣地區平均每名國小學生使用政府教育經費,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總計每名國小學生使用教育經費平均為新台幣五萬六千六百一十元,排行在前五名的是澎湖縣每名學生經費達十一萬一千五百九十元,台東縣為八萬一千二百九十元,台北市七萬五千五百三十元,花蓮縣為七萬二千七百九十元,嘉義縣為六萬八千一百五十元,都比平均值高出許多。
至於在國中部份,台灣地區平均每名國中學生使用政府教育經費,八十八年度及八十九年度,平均每名學生達十萬三千七百四十元。全台排行居冠的依然是澎湖縣,每人達十九萬零九百三十元,嘉義市達十五萬一千五百一十元,基隆市達十四萬七千九百元,台北市十三萬九千八百六十元,嘉義縣則達十三萬七千五百六十元,也是超出平均值。
依教育部資料分析,國中、國小使用教育經費的澎湖縣因為學生人數稀少,相對分配金額自然較高,到八十九年度,澎湖國小學生就學人數為六千四百六十三人,國中學生為三千三百七十七人,都是全台最低,其他居前的如台東縣、花蓮縣及嘉義縣也是學生人數偏低,所以所分配經費相對較高。
至於國中部份也是相同的情況,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台北縣在國小及國中的學生人數方面一直都是最多,國小學生人數達三十二萬一千五百二十一人,每名學生所享教育經費為四萬八千六百五十元,總排名二十一名。國中部份,台北縣學生人數也是居冠,為十四萬零五百一十二人,每名學生可享經費為八萬六千零六元,總排名倒數最後一名。
摘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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