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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行政院長游錫堃昨天應邀到立法院就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進行報告時指出,行政院提出覆議案,並非有意挑戰立法權威,而是新版財劃法確實窒礙難行;他也保證,未來修法時,各縣市的財政將「只增不減」,並打破固定分配比率的限制,讓分配更公平。
據自由時報報導游揆說,按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覆議權是憲法明文賦予立法與行政兩部門對於法律案等重大議案的權力平衡機制,覆議案的提出,並非有意挑戰立法權威,而是讓行政、立法兩部門有更多慎思空間。
他並提出六點理由,希望立委能從專業角度歸零思考,支持覆議案,理由如下:
一、新法有關收入分配的附表部分,並未對應條文修正,造成法律內在矛盾,適用上也產生疑義。 二、新法將自公布日起第三日生效,將使已執行的九十一年度中央與地方政府預算全面配合辦理追加減預算,造成預算秩序混亂,不利國家整體發展與各級政府政務推動。
三、新法將使中央政府每年減少一五四三億元的經常性收入,造成中央經常收支長期失衡,中央勢須相對減列對地方的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許多工程的經費將難以為繼。
四、各縣市政府應負擔的全民健保保費及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繳款率,以往分別僅達四十%、三十八%,但中央建立調節地方財政盈虛與引導地方加強開源節流的補助制度後,到九十年度,這兩項比率已經分別提高到九十八%、八十三%;但新法實施後,補助制度將被破壞殆盡。
五、新法明定直轄市及縣市的固定分配比率,已排除統籌稅款可再依任何公式分配的可能,且已無法配合地方財政情勢的變更或行政區域調整做適當因應,將擴大城鄉差距。
六、依現行財劃法,各級政府未依規定負擔應負擔的經費時,其上級政府得扣減其補助款;但新法通過後,中央撥給地方的財源將全數以統籌稅款方式分配,將使現行可藉由補助款調節,以達到控管不當經費使用的機制蕩然無存。
游揆表示,過去一年多來,中央政府已對縣市政府積極建立公式化與透明化的一般性補助款制度,這次財劃法修正確實窒礙難行,但若提出修正版本,恐將「緩不濟急」,才提出覆議案,行政院實屬情非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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