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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今天,人們還只能象大海撈針一樣,透過零星的數字和個案來了解這 個問題的嚴重性。從下述統計數字和發生案件的情況看,絕大多數農民致 死案件發生在90年代。
研究農民負擔問題的李茂嵐等統計,1992年分別在吉林、湖北、湖南 、四川、河北、河南、江蘇、四川和甘肅發生了17起農民負擔過重而逼死 人命的惡性案件。(另外一項統計說,1992年僅四川某縣因農民負擔過重 發生惡性事件24起,其中17人自殺、逼死或被毒打致死,傷16人。)
現在已知發生在1992年的致死人命案包括:
河北省肥鄉縣農民張景云,因村干部收提留欠款并要扒糧,气憤至極 倒地而亡;
河南平縣農民蔡玉堂,因鄉、村干部強行收款扒糧和恐嚇,自縊而死 ;
湖南祁陽樓梯鄉農民高先明,因鄉干部亂罰款,并強行搬家具,牽牲 口,含恨服毒自殺; 湖南省湘鄉市農民潘群英因交不起教育集資款,被鄉干部逼得跳塘自 殺;
湖北枝江農民樊哲因負擔過重,多次上訪未獲解決,在省委机關附近 服毒自殺;
江蘇沭陽縣農民陳三寶因負擔問題被勒死。
河南省鄧州市陶營鄉徐樓村58歲的農民陳中身因為反映罰款和不合理 攤派加重農民負擔等問題被勒死。(41)
1993年,全國農民因為負擔問題而發生的逼死人命、毆打致殘、較大 規模干群沖突和集體上訪等重大惡性案件達30余起。1994年又發生9起因農 民負擔而死人事件。(42)
在這一年,安徽利辛縣紀王場鄉路營村農民丁作明向上級報告負擔過 重,受到縣委書記等人迫害,最後被鄉公安派出所副所長彭志忠以及多名 聯防隊員等人毒打致死。(43)
199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出的《關於涉及農民負 擔惡性案件的情況通報》(中發1996年15號),披露了1994年底至1995年 期間13起槍殺農民、逼死農民的血案和命案。 摘自白沙洲《中國二等公民–當代中國農民考察報告》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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