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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為了配合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早前宣布吸引投資移民,香港當局於今年上半年公布具體政策。根據保安局的構思,申請投資移民人士必須帶備一筆資金來港投資,資金在七年內不能移走,而申請人在本地居住滿七年後,就可以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據明報報導﹐現時本港並沒有投資移民類別,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表示接受投資移民人士人數及金額尚未定,如參考新加坡,投資移民的投資金額相等於六百五十萬港元。
構思中投資移民不包括內地人士,因內地有出入境管制。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指出,有些國家規定投資移民所作出的投資必須創造職位,但特區政府認為不需要這麼嚴謹,申請人可以在香港作任何投資,例如銀行投資及購買債券等。
現時若有外國人欲移民香港,他們需先撰寫一個移民建議交入境處,建議中投資移民方案,只需說明投資金額,及八年內要報告四次在港業務進展,他們亦容許在港工作。
移民顧問黃小雲表示,計劃不夠吸引力,因七年才可成香港居民時間太長,建議減至四年,否則對刺激經濟力不足。估計此計劃對發展中國家的移民投資較吸引,如印度、菲律賓及印尼。
梁錦松曾指當局會盡快執行吸引投資移民方案,董建華去年十月已提出投資移民的計劃,梁指外國的投資移民,規定要聘用一定數量的工人,而投資移民大多懂得做生意,對香港經濟有益,所以政府會盡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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