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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32年11月的德國選舉後,希特勒出任政府總理,但納粹黨在選舉中並未獲得壓倒多數,因而定於3月5日舉行新的選舉。爲了建立法西斯獨裁政府,希特勒於2月1日發表一個文告,宣稱德國經濟高漲的先決條件是制止共産主義對德國的滲透與此同時,法西斯分子戈培爾和戈林策劃了縱火陰謀。然後嫁禍於共產黨,爲建立法西斯獨裁統治鋪平了道路。
2月27日晚,法西斯衝鋒隊隊員通過戈林官邸中的隧道進入國會,放火焚燒國會大廈。縱火當晚,戈林即下令逮捕德共黨員和反法西斯人士,查禁德國共產黨和社會民主黨報刊,封閉德共辦事處。次日,總統興登堡發佈《保衛人民和國家》的緊急法規,取消了魏瑪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保障人民的人身、新聞、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自由。戈林發表公告,誣陷縱火事件是共產黨發動武裝起義的信號,並將當時在縱火現場的荷蘭共產黨人范·德·盧貝作爲縱火犯逮捕,納粹黨掀起迫害共產黨和進步力量的高潮,先後逮捕德共議會黨團主席托爾格勒和德共主席臺爾曼,後又於3月9日逮捕正在德國的共產國際執委會委員、保加利亞共產黨中央委員季米特洛夫和保加利亞共產黨人波波夫與塔內夫,並指控其爲“範·德·盧貝縱火犯同夥”。
1933年9月21日在萊比錫開庭審訊。季米特洛夫面對法西斯的非法審訊,變法庭爲講壇,義正辭嚴地揭露納粹分子的反動本質和血腥罪行,勇敢地捍衛了共產黨人的立場。在世界無產階級和反法西斯力量的聲援下,萊比錫法庭被迫於1933年12月23日宣佈季米特洛夫等4人無罪,但卻無理判處範·德·盧貝死刑。
1933年底,希特勒宣佈“黨和國家統一”,這樣國家機器完全變爲納粹黨的權力工具。從此,德國進入了法西斯獨裁統治的最黑暗時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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