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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不滿18歲的孩子殺人不會被判死刑,滿了18歲就不一樣了。互聯網也是這樣。
新浪總裁汪延在接受本報記者獨家專訪時打了上面這樣一個比方。
汪延表示:目前中國的互聯網要解決一個秩序和發展的問題。作為一個行業,一幵始總有無序發展的階段,在這個階段,過分強調秩序對這個行業的發展肯定是有束縛的,因為這個行業需要發展的空間。現在互聯網已經學會走路了,我們就應該考慮秩序和發展之間相輔相成的問題。
汪延回憶說:“1997年10月,新浪做當時的世界盃預選賽報道,把所有媒体的消息都往網上放,包括通過音像設備傳輸中央電視台的解說,當時沒人來告我們侵權。1998年再報道“世界盃”的時候,我們就和新華社簽了約,當時是我親自去簽的,那時我們就幵始怕出問題了。
1998年年底,關于知識產權的糾紛已經不斷了,我們就在那個時候成立了業務拓展部,首要的任務就是和人家簽約。那時候几大媒体也在討論網絡抄其他媒体的內容是否侵權的問題。到1999年年中,我們基本上完成了全部簽約工作。因此5月8日,美國轟炸我駐南使館時,我們組織的報道里就基本上可以杜絕侵權的問題了。”
汪延認為,現在已經到了互聯網解決知識產權問題的時候了。汪延講了一個故事:
“在新浪的編輯部,每個編輯出了錯誤都有相應的處罰規定,而對待侵權的則是极刑。兩年前,我們的一個編輯在做“保護網絡知識產權”的專題時,竟然用了一篇非簽約單位的稿件,被人家告上法庭。我們解決這個問題的態度是積极的,除了賠償道歉外,這個編輯的上司被降級,這個編輯則被幵除了。一年后,這個編輯要求回到新浪,我們接受了,并把他安排在短信部門。今天,這個編輯的短信產品每天有50多條被人抄襲。”
汪延說,我講這個故事是要說明一個公正的問題,不管誰做了錯事,都要負責任。我們告搜狐是想向業界傳達兩個信息:1.中國有沒有知識產權法?2.如果有,有人不尊重它,應該怎么辦?
汪延闡述了狀告搜狐的理由:中國已經進入信息工業時代,如果信息得不到保護的話,就沒有人愿意投資你的信息工業或者信息項目,就會影響整個產業的發展。所以到了整個行業必須自律的階段了。現在短信業務已成百倍的速度向前發展,我們不能坐視抄襲在光天化日下進行。
汪延表示:告搜狐,就是為了解決上述那些問題。
汪延最后再次向搜狐呼吁:新浪隨時歡迎搜狐參与到網上知識產權問題的探討中來,新浪希望包括網易在內的ICP坐下來,共同找到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
──轉自《中國經營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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