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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9日訊】公務員事務局首次透露,由二OOO年九月至今,政府已根據「補償退休計劃」「送走」十名平庸高官。據知,這批高官平均年齡為五十歲,港府為此花了一千九百三十萬元作補償,即每人離開時,平均可獲得一百九十三萬元的額外補償。
據明報報導﹐,十名被勒令退休的首長級官員中,包括政務主任及其他部門職系人員,他們的平均服務年資達二十六年。這十名高官中,半數已離開政府,其餘五人則已開始退休前休假。據知,這批官員大多屬助理處長或首席助理局長職級。
為了送走這十人,港府支付的「特惠金」(六個月月薪)及「加額一筆過退休酬金」補償,分別為七百九十萬元及一千一百四十萬元。不過,按政府估計,若以這批高官平均達首長級第二級、月薪為十三萬元計算,如這批平均為五十歲的高官,繼續工作至六十歲才退休,港府合共支付的薪金總開支可達一億五千六百萬元。
主理賭波合法化事務的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盧志偉,早前離職獲優厚補償而掀起爭議,立法會議員更批評政府當年諮詢議員時,隱瞞該項優厚的賠償方案詳情。
公務員事務局覆函立法會議員,反駁立法會的批評,稱在二千年諮詢立法會議員時,「已清楚解釋」賠償金額的方案。
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在該局網頁上,又回應批評,指給予離職官員的額外補償雖然優厚,但「絕對合理」,指如果讓有關人員留任至六十歲正常退休年齡,這些官員可得的退休金會比提早離職多。同時,有能力的官員因實施該計劃而增加擢升機會。
王永平又引用美國通用電器(GE)前總裁杰克?韋爾奇(JackWelch),在其自傳中也不諱言,曾給予優厚的補償,讓能力稍遜的高級管理人員離開。
此外,公務員薪酬政策及制度檢討專責小組昨天宣布,已委聘普華永道諮詢有限公司,協助進行第一階段的公務員薪酬檢討工作。顧問要研究其他地區公務員薪酬方面的最新發展、箇中利弊,以及可能適用於香港的最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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