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來自台灣的賈蘇瑞所涉槍殺案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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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褚盧生洛杉磯一日專電) 美國聯邦上訴法庭今天就來自台灣的賈蘇瑞 (Su Re Chia,音譯) 所涉及的一宗槍殺案,以庭審法官不當駁回被告提出的有利證據,裁定必需更審。
聯邦司法官員指出,一九八八年來自台灣的兩名嫌犯,涉嫌殺害美國兩名緝毒幹員。被告之一的賈蘇瑞並未參與槍殺案,並且曾苦勸王姓嫌犯不要犯案,卻依然被審理法官裁定有罪的案件,在歷經十四年後的今天,由聯邦第九上訴巡迴法庭發回更審。
上訴法庭裁定有利於被告的證據不應被法官忽視,因為「美國法律堅信,當審案法庭不受理有利嫌犯的聲明或證據時,賈蘇瑞最基本的正當法定訴訟權利也就被侵害了。」
發生於一九八八年的該案,起因於來自台灣的兩名嫌犯,在計劃搶奪錢財時,並不知道被搶對象是聯邦便衣緝毒幹員。該兩名緝毒幹員在出示八萬美元購買毒品海洛因時,被該兩名來自台灣的嫌犯之一的王溫威 (Win Wei Wang,音譯) 槍殺。
嫌犯王溫威本人也在槍擊過程中身受重傷,但是他在稍後的自白書中指出,同夥賈蘇瑞並沒有參與槍擊行動,但是仍然被依照共犯的罪名被裁定有罪。
本案是經被告律師持續上訴十四年後,今天終於獲得上訴法庭澄清並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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