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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被清盤的「廣東水利水電工程發展有限公司」三項政府爛尾工程,需要重新進行招標。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直指,廣東水利倒閉後政府最少額外付出一億元完成梧桐河工程,故已要求審計署及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工務局是否失職令公帑損失﹔工務局則表示,政府現循法律途徑向「廣東水利」追討損失。
據明報3月2日報導﹐三項爛尾工程包括梧桐河改善河道工程、天水圍架空天橋工程及中環和灣仔抽水站土木工程。
陳偉業指出,政府因梧桐河工程有緊急性,已將爛尾工程其中一半委託給新福港(土木)有限公司進行,但合約金比先多出五成﹔他估計,政府需額外付出至少一億元完成整個梧桐河工程,但另外兩項工程需額外付出的金額則未能估算,故已去信審計署長及申訴專員公署要求調查事件。
工務局發言人指出,梧桐河工程的重新招標工作尚未完成,天水圍工程則正準備重新招標文件﹔至於中環和灣仔抽工水站工程,預計本年五至六月便重新招標。
「廣東水利」申請清盤後,不少二、三判工人及承建商被拖欠薪金﹔陳偉業透露,「廣東水利」申請清盤後,有工程界人士向他指該公司並不是政府認可承建商﹔政府只認可在廣州註冊,但與本港「廣東水利」的同名公司,而兩間公司是子母公司關係。
陳指出,他向工務局查詢有關事情後,工務局書回面覆承認香港註冊的「廣東水利水電工程發展有限公司」,並非當局認可承建商﹔但在一般情??下,當局認可的承建商可授權他人代簽其合約。
工務局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所有工程合約均與中國註冊的「廣東水利」或其代理公司,即香港註冊的「廣東水利」簽署,而政府現正循法律途徑向該兩間公司追討賠償。
律師謝連忠稱,只要證明是該公司與政府簽工程合約的話,不論這公司是否具有政府認可承建商的身分,也不影響政府的索償資格。
代表工程界立法會員何鍾泰表示,政府日後應清楚列明承建商的名稱避免混亂﹔代表都市、規劃及測量界立法會議員劉炳章指出,若真有其事工務局應給公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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