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樓加裝灑水頭法 陳倩雯撤連署

該立法不切實際且昂貴 華埠與布碌崙等社區委員會也反對該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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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市議會住房建築與消防應急管理委員會昨天(2日)對1146-B法案進行聽證,該法案要求住宅高度在40英尺(12.192米)以上的業主,在2029年底前安裝自動灑水滅火裝置。華埠市議員陳倩雯聽證會後在推特上宣布,該立法不切實際,昂貴且缺乏遠見,因此她撤回自己(共同提案人)的名字。

1146-B法案要求住宅高度在40英尺(12.192米)以上的業主,在2029年底前安裝自動灑水滅火裝置。圖為唐人街東百老匯街。
1146-B法案要求住宅高度在40英尺(12.192米)以上的業主,在2029年底前安裝自動灑水滅火裝置。圖為唐人街東百老匯街。(文忠/大紀元)

陳倩雯表示,選區居民對該提案嚴重關切,她與同事在聽證會上詳細討論了法案,感到提出的問題多於答案,因此撤出,未來將重點轉移到消防局和業主,以及更好地教育租戶有關消防安全的知識上。

除了華埠小業主之外,布碌崙的Bed Stuy街區協會和當地的第三社區委員會也反對該提案,他們說這可能會破壞布碌崙及其周邊地區的房主和房客。

根據布碌崙媒體「Brownstoner」,該法案從書面上看會適用於四層樓或更多樓層的布碌崙房屋,例如19世紀的聯排別墅(包括單戶住宅)。安裝自動灑水滅火裝置的起價為6萬美元,很容易超過10萬美元。灑水裝置的安裝也可能觸發對昂貴的結構加固的需求,並破壞歷史悠久的建築內部細節。網上也確實看到「消防灑水器半夜自爆 民眾家中淹水」的新聞。

根據Bed Stuy的200傑斐遜大街街區協會(200 Jefferson Avenue Block Association)在Change.org上發起的請願書,「該法律將對低密度社區造成災難性影響,在低密度社區中,業主通常會使用多戶家庭住宅。」自本週一提出以來,該請願書已獲得四百多個簽名。

報導說,許多房主不太可能有這筆錢來遵守法律,並且會因不遵守法律而面臨高額罰款,從而可能導致被迫出售或被設留置權和喪失抵押品贖回權。該法律尤其可能傷害那些老房東,其中包括布碌崙市中心的許多黑人家庭,以及平價房中的房客。

該法案的共同提案人還包括市議員郭登祺(Barry Grodenchik)、康奈基(Robert Cornegy)等八名成員。

其中,康奈基1日在臉書上表示,週三聽證會的目的是聽取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意見,並對法案進行微調,但他獲悉人們對這項法案感到極大的擔憂。「作為住房和建築委員會主席,我保證不會對此進行表決或採取任何行動。我不會投票支持這個傷害房主或可負擔住房的法案,尤其是在這種情況下!」◇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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